2024年12月21日 星期六

羅馬書2:17-24

  

2:17那麼,你怎麼樣呢?你自稱為猶太人,倚靠法律,又誇口你跟上帝有特殊關係。

2:18 你已經受法律的薰陶,知道上帝的旨意,也能夠辨別是非。

2:19 你自以為是盲人的嚮導,是在黑暗中之人的亮光,

2:20 是無知之人的指導,又是年輕人的老師。你又認為,因為你有摩西的法律,你就掌握了知識和真理。

2:21 你教導別人,為什麼不教導自己呢?你教人不可偷竊,你自己偷竊嗎?

2:22 你說不可姦淫,你自己姦淫嗎?你憎惡偶像,你自己盜取寺廟裡的東西嗎?

2:23 你誇口你有上帝的法律,你有沒有破壞上帝的法律而羞辱了他?

2:24 聖經上說:「為了你們猶太人的緣故,上帝的名受到外邦人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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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這段話是要讓猶太人不要自誇不要因為有上帝律法就認為自己和外邦人不同,比外邦人更得上帝喜悅!

 

    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光有上帝律法,卻沒有遵行,這是無意義的!

 

    同樣,基督徒不能說自己有《聖經》,就比沒有信主的人優秀!非也,若沒有遵行《聖經》的教導,光有《聖經》也是無意義的!

 

    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不只有《聖經》,也要讀《聖經》,並求聖靈引導使我們遵行《聖經》的教導,活出基督的樣式!

 

 

** 繼續閱讀:      羅馬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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