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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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21:24 是整卷約翰福音非常重要的「見證宣告」。前面21:20–23談到「耶穌所愛的門徒」以及門徒對耶穌話語的誤解;到了24節,作者把焦點從「彼得與約翰的將來」轉回到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為什麼可以相信這卷福音書所見證的耶穌?
「這些事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約翰福音21:24
一、先看經文結構
這節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① 「這些事是為這些事作見證」
原文思想是:「這就是那門徒為這些事作見證的人。」
也就是說,這位「耶穌所愛的門徒」不是單純的故事人物,而是:見證人。
② 「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
這裡進一步把:見證與記載連在一起。
也就是:他看見 → 他見證 → 他的見證被記載。
③ 「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這裡突然從「他」轉成:「我們」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
二、「見證」是約翰福音非常重要的神學概念
約翰福音不是把自己描述成:「我提供一套哲學思想。」
而是一直強調:見證(μαρτυρία / μαρτυρέω)
例如:
約翰福音1: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
約翰福音5: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
約翰福音19: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
到了21:24:「這門徒……作見證。」
所以約翰福音的一個核心思想就是:耶穌是誰,不是靠人的想像,而是透過見證來認識。
三、「見證」在約翰福音中不只是「我有一個故事」
聖經裡的「見證」不是單純:「我個人覺得耶穌很好。」
而是帶有一種公開作證、指出真實事件的意味。
尤其約翰福音20:30–31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21:24與20:30–31可以連起來:有見證 → 有記載 → 為的是叫人相信耶穌。
這是約翰福音寫作的重要目的。
四、「這門徒」是誰?
這裡仍然延續21:20的:「耶穌所愛的那門徒。」
從約翰福音的敘事來看,這位門徒:
- 在最後晚餐親近耶穌(13:23)
- 知道誰要出賣耶穌(13:24–26)
- 在十字架旁(19:26–27)
- 見證耶穌死亡(19:35)
- 到空墳墓(20:2–8)
- 在21章認出復活的耶穌(21:7)
- 現在被描述為「作見證」的人(21:24)
因此,他的身份具有一個重要功能:他是耶穌事蹟的見證人。
傳統教會將他認定為使徒約翰;但從學術研究來說,這個身份仍有討論空間。因此比較嚴謹的解經方式,是先尊重約翰福音本身的稱呼:「耶穌所愛的門徒。」
五、最重要的一句:「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這一句非常重要。
原文:καὶ οἴδαμεν ὅτι ἀληθής ἐστιν ἡ μαρτυρία
αὐτοῦ
可以理解為:「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實的。」
這裡出現:「我們」
這表示這個見證不只是某個人的私人經驗。
它具有某種群體性的確認。也就是:「我們知道這個見證是真的。」
六、「我們」是誰?
這是新約研究中一個很值得討論的問題。經文沒有明確告訴我們「我們」究竟是誰。因此不能過度武斷。比較合理的理解包括:
可能一:門徒群體
「我們」可以指與這位門徒一起生活、服事、見證基督的信仰群體。
可能二:福音書的見證群體
也可能指那些接受並保存這位門徒見證的人。
可能三:作者/編輯群體
有學者認為21章可能具有後來編輯或群體確認的特徵,因此「我們」可能反映一個群體對這份見證的認可。
但我們需要保持謹慎:21:24本身沒有足夠資料讓我們精確確定「我們」到底是哪些人。
所以最安全的結論是:這是一個群體對「耶穌所愛的門徒」見證之真實性的確認。
七、這節與21:23的「澄清」有很重要的關係
這一點非常漂亮。
21:23有人把耶穌的話傳成:「那門徒不死。」
作者馬上澄清:「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
↓
21:24作者又說:「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這裡似乎在告訴讀者:不要被錯誤的傳聞影響,要回到真正的使徒見證。
換句話說:21:23處理「錯誤理解耶穌的話」;21:24則重新確認「真正的見證」。
八、這裡出現一個很重要的「見證 → 記載 → 相信」結構
可以這樣整理:
耶穌所愛的門徒
↓
親眼見證耶穌的工作
↓
為這些事作見證
↓
把見證記載下來
↓
教會確認這見證是真的
↓
讀者因此相信耶穌
這與20:31完全吻合:「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約翰福音不是單純在說:「這是一個很好的耶穌故事。」
而是在說:「我們所傳的耶穌,是有見證根據的。」
九、這節對「聖經可信度」有什麼意義?
這裡要稍微精確一點。
21:24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這本書經過科學驗證,所以完全正確。」
它是在古代見證文化中宣告:這些關於耶穌的事情,是由見證人傳下來的,而且這個見證被信仰群體認為是真實可靠的。
因此我們可以說:約翰福音把自己的權威建立在「見證」之上。
而不是:「作者自己發明了一套神學。」
十、從改革宗角度看:「信仰不是盲信」
這節對基督教信仰很重要。
基督教的信仰不是:「我不知道,所以我就相信。」
也不是:「只要有感覺,就是真的。」
約翰福音的模式是:見證 → 真理 → 信心
也就是:先有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與作為,然後有使徒的見證,再由聖經保存並傳遞給教會,使人相信。
因此信仰不是反理性的。
信仰是:對上帝所啟示之真實的信靠。
十一、但要小心:21:24不是說「門徒什麼都親眼看見」
這一點也需要避免過度推論。
「這門徒作見證」不代表:他一定親眼看見約翰福音裡每一個事件。
因為約翰福音包含許多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不同人物的事件。
更準確地說:這位門徒是整體見證傳統的重要來源與權威見證人。
因此21:24強調的是:約翰福音的見證具有使徒性、見證性和群體性的根據。
十二、21:24與約翰福音19:35非常相似
這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平行。
19: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21:24:「這門徒……作見證……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兩處都有:見證 → 真實 → 相信
所以這不是21章突然出現的新思想。
而是約翰福音一貫的寫作方式:耶穌的身份與工作需要見證;見證是為了引導人相信。
十三、21:24也為21章最後的結尾做準備
21:25緊接著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所以21:24–25形成一個很漂亮的結尾:
21:24「我們所寫的是真的。」
21:25「但我們所寫的還不是全部。」
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也就是:聖經不是記錄耶穌所有事情的完整傳記,但它所記載的見證是真實而有目的的。
這與20:31非常一致:「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十四、21:24其實把我們帶回整卷約翰福音的核心
約翰福音從一開始就要回答:耶穌究竟是誰?
答案不是:「祂是一位偉大的老師。」
而是: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
約翰福音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
約翰福音20:31:「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21:24則說:「這些事是有見證的,而且這見證是真的。」
所以整卷書形成:看見基督 → 見證基督 → 記錄基督 → 相信基督。
十五、對今天教會最重要的提醒
約翰福音21:24不是叫我們單純「相信某個人的故事」。
它更深的意思是:教會的信仰必須建立在使徒所見證的基督之上。
所以教會不是建立在:
- 某個牧師的魅力
- 某個神學家的思想
- 某個人的屬靈經驗
- 某種流行的宗教感受
而是:基督 → 使徒見證 → 聖經 → 教會的信仰。
這也是改革宗非常重視: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的重要背景之一。
不是說「只有一本書而已」,而是:教會一切關於基督的教導,都必須回到使徒見證所保存的聖經。
最後總結約翰福音21:24
我會把這一節濃縮成四個詞:見證 → 記載 → 真實 → 相信
約翰福音21:24是在宣告:「耶穌所愛的門徒是這些事情的見證人;他的見證被記錄下來,而教會也確認這見證是真實的。因此,讀者可以信靠這份關於耶穌的見證。」
而且這節與21:23放在一起尤其重要:
21:23:不要把人的誤傳當成耶穌真正說的話。
21:24:要回到可靠的見證。
最後再連到20:31:見證的目的不是滿足人的好奇心,而是「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約翰福音21:24最終不是在強調:「你要相信這位作者。」
而是在呼召我們:「藉著這位見證人的見證,相信他所見證的那一位——耶穌基督。」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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