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們不趕出那地的居民,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上擾害你們。
But if you do not drive out the inhabitants
of the land from before you, then those of them whom you let remain shall be as
barbs in your eyes and thorns in your sides, and they shall trouble you in the
land where you d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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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帝要以色列民將迦南人趕出應許之地的命令。對我們講求民族平等的現代人而言,感覺是不可思議,簡直是種族歧視!然而上帝在此所要強調的是:屬上帝的子民是不同於非上帝的子民,是要有分別與隔離的。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上帝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作為,雖然上帝是永不改變的上帝,但是祂的不改變是指祂的屬性,而不是指祂的作為。祂在舊約時代是要預備救恩,祂的預備方式是透過一個被揀選的民族,就是以色列民族。所以,他在那個時代一切的作為都是為了以色列民族,接著指向猶大之派,進而指向大衛家族,而大衛家族又指向童女馬利亞,最後就指向耶穌,以耶穌為「彌賽亞」或稱「基督」。這當中上帝不斷的作「揀選」,而有揀選就有「不揀選」,不揀選就是「排除」。
同樣今日雖然是透過耶穌基督,使萬民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仍然有人被「揀選」,相對也有人被「排除」。有人認為這樣上帝就不公平了,怎麼可以如此呢?但是事實上我們也看見上帝的確有揀選,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救主,進入上帝的國,這樣我們就看見上帝的揀選。但是我們看見這樣的揀選,是上帝給人決定願不願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所以人不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不能怪上帝不公平,這是自己的決定,沒有人勉強或強迫不要接受。而願意接受的人,卻發覺若不是上帝的愛之吸引,真的下不了決定要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感受到這是出於上帝的恩典。
這樣的觀點是「雙重預定論」的觀點,也就是聖經所要告訴我們的。隨然許多人視「預定論」為毒蛇猛獸,更是排斥「雙重預定論」。但是,不管人如何排斥,這正是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惟有透過「雙重預定論」確定上帝的揀選是真實,且是出於祂的慈悲憐憫,祂藉由所揀選的「餘種」,使世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