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4: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4: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15 But the Lord said to him, “Not so[e]; anyone who kills Cain will suffer vengeance seven times over.” Then the Lord put a mark on Cain so that no one who found him would kill him. 16 So Cain went out from the Lord’s presence and lived in the land of Nod,[f] east of 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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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雖然犯罪,竟然和上帝討價還價,但是上帝並不因此就否定他的要求,反而答應他的要求,但是從此以後,上帝和他沒有關係了!正如經文所說:「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人離開上帝與是這種下場,就是必須靠自己,承受自己所要承受的後果!在這種狀態,人必流離飄蕩在地上,成為一個流浪者直到沒有生命的那一天。因為,連土地都不為他效力了,真的是沒有現在,也沒有未來!
然而這種狀態是上帝所不喜悅,祂不願一人離開遠遠的。但是,人犯罪的結果必導致這樣的下場。所以,他早就有救贖人脫離計劃,來挽回人會犯罪的事實,祂也知道賦予人自由,一定會有這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