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My ambition has always been to preach the
Good News where the name of Christ has never been heard, rather than where a
church has already been started by someone e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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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關於「屬靈野心」的問題!人常常是以自己認為好的方式來進行人生的方向,以滿足自己的意願為意願,忘記屬靈的事是由上帝來掌管,不是我們的野心或喜好來左右!
正如傳福音的事情,有許多人是沒有清楚這個原則,以為傳福音是發展自己的事業,用計各種辦法來建立自己的體系,引導人成為自己的門徒,而不是主耶穌的門徒。把傳福音或教會增長,當成跑業務來處理。弄到最後傳福音是建立自己的名聲,而不是建立主耶穌的身體。
保羅在此說:「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這正是一個傳道人要認識的節制,不是建立自己,也不是搶奪別人的工,自己要栽培主的門徒,要從未信主的人著手,不是從已經有固定聚會的基督徒著手,這是非常重要的!
在台灣發現許多興旺的教會,都不是自己培養門徒起的,都是從別的教會跑來的人。這樣有甚麼問題嗎?就是基督徒的總數沒有增加,弱小的教會永遠陪養不起可以服事的人。這些教會有一些較穩定的基督徒,馬上被鄰近的大教會吸引走,傳道人永遠培養不出左右手來共同服事,這是很辛苦且無意義的感受,使傳道人的熱心被澆熄了!
故此,要禁絕所謂的「屬靈野心」,凡事要有節制來完成上帝的託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