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5日 星期日

箴言11:5-6



11:5 完全人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
11:6
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

The righteousness of the blameless makes their paths straight,
    but the wicked are brought down by their own wickedness.
The righteousness of the upright delivers them,
    but the unfaithful are trapped by evil des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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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人」和「正直人」都是上帝所喜悅的人,所以他們與上帝都有正確和合宜的關係。而這樣關係,就是「義」,也就是「正確」和「對」的意思。因為這層關係,獲得上帝的指引與拯救。

    然而人如何才能與上帝有正確和合宜的關係?要做什麼事才會得上帝的青睞,被上帝注意到我們呢?有的人認為要必須使自己成為「完全人」和「正直人」,上帝才會來關心與拯救我們。但是事實上是不是如此呢?

    當我們以「完全人」和「正直人」的標準來自我要求時,發現自己既不是「完全人」更不是「正直人」,而是「惡人」也是「奸詐人」。也因為這樣讓我們非常失望,更覺得上帝的拯救和引導與我們無分!

    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聖經告訴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是上帝為了拯救我們,透過耶穌基督設立救恩。正如保羅接下來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9

    所以,我們是因為耶穌基督而成為義了,就與上帝有正確和合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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