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And by this we know that we have come to
know him, if we keep his commandments.
Whoever says “I know him” but does not keep his commandments is a liar,
and the truth is not in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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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徒而言,我們除了消極的「認罪」之外,更要積極的「遵守上帝的誡命」。因為,我們不只是要離開罪惡,更是要積極歸向上帝,做上帝所喜悅的事,就是遵行上帝的旨意。因為上帝要我們成為行道的人,用行道來彰顯上帝的榮耀,使上帝的名得著稱讚。
所以,聖經一直教導我們上帝的心意,使我們可以靠聖靈的能力,來實踐上帝的救恩在我們的身上。故此,我們越認識上帝,就越知道上帝的恩典,就更願意行在上帝的光明中。
求主賜給我們力量,來遵守祂的誡命,活出上帝要我們活出的樣式,來榮耀祂的名,成為祂的救恩之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