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
保羅說不可行淫,不是禁止男女之事,只是男女之事應在婚姻之範圍內,這是聖經重要之原則。就此原則,基督徒應嚴嚴禁止:外遇與婚前性行為。
當然夫妻應該好好享受魚水之歡,為了專心禱告,可以暫時分房,不過要彼此互相體諒。也因為此原則,宣教士若已婚,通常都是夫妻一同到服事之工場,這是很重要之原則。
既有婚約就要履行共同生活,不可分居兩地讓魔鬼有機可趁。婚姻是基督徒之見證中,非常重要之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