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5: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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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文結構

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1️. 對比

  • 「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

2️. 內容

  • 「父交給我的事我所做的事」

3️. 結論

  • 「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 結構非常清楚:更大見證是什麼證明什麼

二、「比約翰更大的見證」

為什麼說「更大」?

👉 因為約翰只是「人」的見證
👉 耶穌的工作是「上帝行動」的見證

對比:

約翰

耶穌的工作

說話

行動

指向光

本身發光

見證者

被見證者

👉 所以:行動比言語更直接、更有力

三、「父交給我的事」

這句話非常重要:

👉 耶穌的工作不是自己發起的
👉 而是:

來自父的託付(使命)

這與前面一貫一致:

  • 5:19:子只做父所做的
  • 5:30:不求自己的意思

👉 強調:耶穌的工作 = 父的工作

四、「我所做的事」是什麼?

主要指:

👉 神蹟(signs)與整個事工

在約翰福音中:

  • 水變酒(2章)
  • 醫治病人(5章)
  • 五餅二魚(6章)
  • 使拉撒路復活(11章)

👉 這些不只是奇蹟,而是:「記號」(signs指向耶穌的身份

五、「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 神蹟的目的不是讓人驚奇
👉 而是:

證明耶穌的來源與身份

關鍵是:

👉 「父所差來的」

這在約翰福音中是核心主題:

  • 耶穌不是自己來
  • 是被差遣的(使者,但超越先知)

👉 因此:拒絕耶穌 = 拒絕差祂來的父

六、神學重點

1. 行動的見證 > 言語的見證

👉 上帝不只是說話
👉 上帝也行動

👉 耶穌的工作是「可看見的啟示」

2. 神蹟是「啟示」,不是「表演」

👉 若只停在驚奇,就錯過重點

👉 神蹟的意義是:

  • 顯明耶穌是誰
  • 呼召人相信祂

3. 子與父的完全一致

👉 耶穌的工作不是獨立的能力展現
👉 而是:

父在子裡工作

(參 約14:10

七、與整個見證鏈的關係

到目前為止:

  1. 約翰(人的見證)→ 5:33–35
  2. 耶穌的工作(上帝的行動)→ 5:36
  3. 父上帝(直接見證)→ 5:37
  4. 聖經(歷史見證)→ 5:39

👉 這裡進入第二層,也是更有力的一層

八、屬靈反思

這節其實提出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 我們是否只「聽見見證」,卻忽略「看見上帝的作為」?

或者:

👉 看見上帝的作為,卻沒有讀懂它的意義?

九、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5:36 宣告:
耶穌所行的工作本身就是來自父的見證,
比任何人的見證更有力,因為它直接顯明祂是從父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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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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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文結構

分成兩部分:

1️. 對約翰的評價

  •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

2️. 對人的評價

  • 「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 一正一反,形成對比

二、關鍵詞解釋

1️. 「點著的明燈」

原文的意思是:

👉 一盞「燃燒且發光的燈」

這裡有兩個重點:

1)「燃燒」

👉 表示:

  • 約翰的生命是熱切的
  • 有使命、有犧牲(甚至為真理殉道)

2)「發光」

👉 表示:

  • 他帶來啟示
  • 指向真光(基督)

🔑 但注意一點:

👉 約翰是「燈」
👉 耶穌是「光」

(參 約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 差別是:

  • 反射、指向
  • 本體、源頭

 

2️. 「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這句話帶有很深的批判意味。

1)「情願」

👉 表示:

  • 是你們自己選擇的
  • 不是被迫的

2)「暫時」

👉 關鍵詞!

👉 表示:

  • 短暫的興趣
  • 表面的接受

👉 他們曾被吸引,但沒有持續

3)「喜歡」

👉 原文有「歡喜、享受」的意思

👉 但問題是:

  • 他們「喜歡」約翰
  • 卻沒有「跟隨」他所指向的耶穌

三、深層問題

這節經文揭露一種很常見的屬靈狀態:

👉 欣賞真理,但不接受真理

他們對約翰:

  • 有興趣
  • 有感動
  • 甚至可能有一點悔改

但最終:

👉 沒有走向基督

四、與上下文的關係

這節是 5:33–34 的延續:

  • 5:33:約翰為真理作見證
  • 5:34:人不是最終權威
  • 5:35:約翰的見證曾被接受,但只是暫時

👉 接下來(5:36)會說:有更大的見證(耶穌的工作)

五、神學重點

1. 人的見證有價值,但有限

👉 約翰是「明燈」,不是終點

👉 若停在約翰,就錯過基督

2. 真正的問題是「不持續」

👉 不是完全拒絕
👉 而是「短暫接受」

👉 這比完全拒絕更微妙,也更危險

3. 情感信心

👉 他們「喜歡」光
👉 但沒有「進入」光

👉 屬靈生命不能只停在:

  • 感動
  • 興奮
  • 一時的熱情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其實很直接地問我們:

👉 我對真理的回應,是「暫時喜歡」,還是「持續跟隨」?

很多人會:

  • 喜歡講道
  • 喜歡見證
  • 喜歡屬靈氛圍

但問題是:

👉 是否真的走向基督、委身於祂?

七、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5:35 指出:
施洗約翰如同燃燒發光的明燈,但人對他的回應只是短暫的喜歡,
卻沒有真正進入他所指向的基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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