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 星期五

約翰福音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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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耶穌在與法利賽人的辯論中,直接引用他們所依據的律法,用來回應他們在 8:13 的質疑。

一、經文位置與作用

回顧脈絡:

  • 8:13 法利賽人:你為自己作見證,不真
  • 8:14–16 耶穌:我的見證是真的,因我從父而來,與父同在
  • 8:17 耶穌:引用律法原則
  • 8:18 耶穌:指出「我 + 父」就是兩個見證

👉 所以這節是邏輯關鍵橋樑

二、律法背景

耶穌引用的是申命記的原則:「人無論犯什麼罪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 重點:

  • 防止錯誤判決
  • 避免單一見證造成不公

三、耶穌為什麼引用「你們的律法」?

注意祂說:「你們的律法」

這不是否定律法,而是:

👉 站在他們的立場來論證

意思是:「就算按照你們自己所接受的標準,我的見證也成立」

四、耶穌的論證策略

這裡非常精彩:法利賽人的邏輯:

  • 一個人作見證不成立

耶穌的回應(逐步):

  1. 我的見證本來就是真的(8:14
  2. 我的判斷來自父(8:16
  3. 律法需要兩個見證(8:17
  4. 👉 + = 兩個見證(8:18

👉 結論:你們用來反對我的律法,反而證明我是對的

五、神學意義

1️. 耶穌不是違反律法,而是成全律法

祂沒有說:

律法不重要

而是:

👉 真正理解並完成律法的要求


2️. 三一關係開始浮現

這節預備下一節的重要宣告:

👉 父與子同時作見證

這顯示:

  • 耶穌不是孤立個體
  • 祂與父有本質連結

3️. 真理可以經得起最嚴格的標準

法利賽人用最嚴格的法律來質疑耶穌

👉 結果:耶穌完全符合,甚至超越

六、深層對比

法利賽人

耶穌

用律法限制真理

用律法彰顯真理

表面遵守

本質成全

拒絕見證

本身就是見證

七、屬靈反思

1. 我們是否像法利賽人「用聖經反對上帝」?

  • 熟悉經文
  • 卻錯用經文

👉 這在教會中其實很常見

2. 真理不怕檢驗

👉 若出於上帝:

  • 經得起理性
  • 經得起聖經
  • 經得起時間

3. 你是否接受「父與子共同的見證」?

👉 信仰不是只接受一部分,而是:接受整個啟示

總結一句話

👉 約翰福音 8:17 的核心是:耶穌引用律法的「兩個見證」原則,為下一步指出父與子共同作見證鋪路,顯明祂的權柄完全符合甚至成全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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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8:16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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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對 8:15 的補充與深化,非常重要,因為它說明:

👉 耶穌不是不能審判,而是祂的審判具有上帝的權威與真實性

一、經文結構

這節可以分成兩部分:

1️.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

👉 假設句(if

意思是:

  • 即使我進行審判
  • 我的審判仍然是「真的」(真實、正確、可靠)

2️. 「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

👉 原因

  • 我不是單獨行動
  • 父與我同在

二、關鍵問題:耶穌到底判不判斷?

8:15

👉 「我不判斷人」

8:16

👉 「我若判斷,我的判斷是真的」

看起來矛盾,其實不是

正確理解:

1. 現在的使命(第一次來)

👉 不是來定罪(約3:17

2. 本質上的能力

👉 祂完全有資格審判,而且祂的審判是絕對正確的

👉 所以:祂不判斷祂不能判斷

而是:

👉 祂選擇暫不執行審判

三、「我的判斷是真的」的意義

「真的」(ληθινή)在約翰福音中意味:

  • 真實可靠
  • 符合上帝的本質
  • 不會錯誤

👉 與法利賽人的判斷形成對比:

法利賽人

耶穌

按肉體

按真理

有偏見

完全正確

表面判斷

本質洞察

四、核心理由:「父與我同在」

這是整節的關鍵

👉 耶穌的權威來自:與父的聯合(union with the Father

包含三層意義:

1. 同在(Presence

父不是遠離的,而是:

👉 與子同在行動

2. 同心(Unity

耶穌的判斷不是獨立的意見

👉 而是:完全反映父的心意

3. 差遣(Mission

「差我來的父」

👉 表示:

  • 耶穌的行動是受差遣的
  • 帶著上帝的權柄

五、與律法的對話(重要背景)

法利賽人強調:

👉 需要兩個見證人(申19:15

耶穌在這裡回應:

👉 我不是單獨一個人

  • 我(子)
  • 父(差我來的)

👉 已經滿足「兩個見證」

(這會在 8:17–18 更明確說出)

六、神學核心

1️. 基督的審判具有神性權威

不是人的判斷
而是:

👉 上帝自己的判斷

2️. 三一關係的顯現

這節經文顯示:

  • 子不是孤立的
  • 與父密切聯合

👉 這是三一神學的重要基礎

3️. 真正的公義來自與上帝的關係

不是規則
不是制度

👉 而是:與上帝同在的生命

七、屬靈反思

1. 我們的判斷是否「單獨」?

👉 人的問題常是:

  • 憑自己
  • 憑情緒
  • 憑經驗

2. 屬靈判斷的關鍵是「與上帝同行」

👉 真正的分辨力來自:與上帝同在

3. 我們是否信任基督的審判?

👉 祂的判斷:

  • 不會錯
  • 不會不公
  • 不會偏差

總結一句話

👉 約翰福音 8:16 的核心是:耶穌的判斷之所以完全真實,是因為祂不是獨立行動,而是與差祂來的父同在,彰顯上帝自己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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