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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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揭示了當時猶太人對罪與苦難關係的普遍理解,也為耶穌接下來的重要教導鋪路。
一、門徒為什麼會這樣問?
看到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門徒不是先關心他的處境,而是問:「到底是誰犯罪造成的?」
這反映當時猶太社會常見的觀念:苦難 = 罪的結果
他們相信:
- 順利蒙福是上帝的賞賜
- 疾病災禍是上帝的刑罰
這種思想有一定的聖經基礎,例如:
「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出20:5)
以及申命記祝福與咒詛的教導(申28章)。
因此門徒認為:既然這人一出生就瞎眼,那麼一定有罪的原因。
二、「是這人犯了罪嗎?」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奇怪:既然是「生來瞎眼」,出生前怎麼犯罪?
學者通常提出幾種可能:
1. 胎兒犯罪的觀念
某些猶太拉比曾討論:胎兒是否可能在母腹中犯罪。
例如根據:雅各和以掃在母腹中相爭(創25:22)
有人推論胎兒可能有道德行動。
雖然不是主流思想,但確實存在。
2. 預先存在靈魂的思想
受到希臘哲學影響的部分猶太人認為:人的靈魂出生前已存在,因此可能在出生前犯罪。
不過這不是舊約的教導。
3. 門徒只是提出理論可能
比較可能的是:門徒並非真的相信胎兒犯罪,而是在兩種流行解釋中尋找答案:
- 本人的罪
- 父母的罪
三、「還是他父母犯了罪?」
這是更符合猶太人傳統的想法。
舊約中確有:「追討父親的罪,自父及子。」(出20:5)
因此有人認為:孩子的疾病或殘缺,可能是父母犯罪受到牽連。
例如:
- 不孕
- 疾病
- 殘疾
常被視為上帝的審判。
但先知以西結已經修正這種誤解:「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結18:20)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罪負責。
四、門徒的問題其實反映人類共同的困惑
直到今天,人們仍會問:
- 為什麼好人受苦?
- 為什麼孩子生病?
- 為什麼會有先天疾病?
- 為什麼會有天災與不幸?
門徒其實是在問:「苦難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這是古今共同的問題。
五、耶穌如何回答?
下一節(9: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
耶穌沒有接受門徒的二選一問題。
門徒問:
- 是A(本人犯罪)?
- 還是B(父母犯罪)?
耶穌回答:都不是。
祂把焦點從:「誰該負責?」
轉向:「上帝要成就什麼?」
六、約翰福音的神學意義
這節經文顯示兩種不同的思維:
門徒的思維
尋找過去的原因
「誰犯了罪?」
耶穌的思維
看見上帝未來的工作
「要顯出上帝的作為。」
因此,約翰福音9:2不只是關於瞎子的問題,而是挑戰一種根深蒂固的信仰模式:
- 苦難不一定是個人犯罪的直接懲罰。
- 不是所有痛苦都能用因果報應解釋。
- 在苦難中,更重要的問題往往不是「為什麼發生」,而是「上帝要如何在其中彰顯祂的作為」。
從整章來看,這位生來瞎眼的人最終不只是眼睛被醫治,更成為認識基督、敬拜基督的人(9:38);反而那些自認看得見的宗教領袖,最後顯出真正的屬靈瞎眼。這正是約翰福音第9章最深刻的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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