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
Whoever robs their father
and drives out their mother
is a child who brings shame and disgrace.
is a child who brings shame and dis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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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基本道理就是:孝敬父母!不孝敬父母就沒有敬畏上帝的心,因為上帝在十誡中論到人和人的關係的第一條誡命就是:孝敬父母!
不管在舊約和新約,孝敬父母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不可以「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這是消極的說法,更積極的做法,就是要照顧父母的身體和生活所需,使他們可以安心面對年老的人生。
感謝上帝,台灣社會老化,也凸顯了照護年老者的需要,教會也注重起老年人的事工,不像以前已為年輕人是工是特別重要。所以,教會不要因為年輕人減少而難過,好好得進行老人事工,使老人變年輕人,也是很好的服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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