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Blessed is the one
whose sin the Lord does not count against them
and in whose spirit is no dec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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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亞當和夏娃犯罪以來,罪已經進入人的生命中,人的每一部分都罪惡所污染,可以說是全然敗壞了!因此「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是不可能發生的;但是,上帝並不放棄,因為祂在創造天地以前,就已經在基督裡設立救恩,使人得以在基督裡承受再造之恩,使人心裡(在原文是”靈裡”)沒有詭詐,也因基督的緣故算為義人,不算為有罪的!
因此在基督裡的福音,就是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得著基督的義,這事件何等有福的事情!是上帝的大能,如保羅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1:16)
讓我們來讚美上帝,我們因著基督成為有福的人!這是上帝莫大的恩典,讓我們透過信靠就可以領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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