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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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經文結構拆解(關鍵🔥)
這節其實包含三個層次:
1️. 「越發想要殺他」
👉 從敵對 → 殺意升級
2️. 兩個指控
❗(1)「犯了安息日」
👉 指5:17的事件:
- 耶穌醫治
- 並說「我父做事…我也做事」
👉 在他們看來:
❗耶穌違反律法
❗(2)「稱上帝為自己的父」
👉 關鍵在「自己的父」(ἴδιον πατέρα)
👉 不是一般意義:
- 不是「我們的父」
- 而是獨特關係
📌 意義:
❗耶穌宣稱與上帝有「獨特、專屬」的關係
3️. 「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 這是整節最重要的一句:
❗猶太人理解:耶穌在宣稱「與上帝同等」
📌 注意:
👉 約翰沒有糾正他們
👉 反而在後文(5:19–30)進一步證實這點
✝️ 二、神學核心(極重要🔥)
1️. 基督的神性宣告(Implicit Claim)
👉 耶穌沒有說:
「我是上帝」
👉 但祂說:
「我父…我也做事」
👉 在猶太一神論背景中,這等同:
❗共享上帝的權能與地位
2️. 「父—子」關係的深度
👉 在約翰福音中:
「子」不是受造身份,而是:
✝️ 與父同本質(homoousios)的關係
📖 約1:1 「道就是上帝」
👉 5:18是敘事中第一次「衝突式揭露」
3️. 為什麼這是褻瀆?.
👉 在猶太神學中:
- 上帝是獨一
- 無人可與祂同等
👉 所以他們的邏輯是:若你自稱與上帝同等 → 必須處死(利24:16)
✝️ 三、語言與文化背景(深入一點🔥)
📌 「平等」(ἴσον τῷ θεῷ)
👉 不是:
- 類似上帝
- 代表上帝
👉 而是:
❗與上帝同等地位
📌 「自己的父」
👉 在猶太文化中:
稱上帝為「父」可以(民族性)
👉 但:
❗稱為「我的父」且帶出同等權能 → 極度冒犯
✝️ 四、與腓立比書2章的呼應
📖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
👉 呼應約5:18:
- 耶穌確實與上帝同等
- 但祂以順服方式顯明
✝️ 五、與後文(5:19–30)發展
👉 5:18提出指控
👉 5:19–30是耶穌的神學展開:
📖 5:21
👉 子賜生命
📖 5:22
👉 子審判世界
📖 5: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 這句幾乎是最強神性宣告之一🔥
✝️ 六、關鍵神學總結
耶穌稱上帝為自己的父
↓
宣告獨特關係
↓
共享上帝的工作與權能
↓
等同於與上帝同等
↓
猶太人視為褻瀆 → 想殺他
✝️ 七、釋經重點(避免誤解❗)
❌ 錯誤理解1:
👉 猶太人誤會耶穌
👉 ❗不對
因為:
- 約翰沒有修正
- 耶穌後面強化這個宣告
❌ 錯誤理解2:
👉 耶穌只是代表上帝
👉 ❗不夠
因為:
- 祂做上帝才做的事(賜生命、審判)
✝️ 八、對今日信仰的衝擊
1️. 耶穌的身份不能模糊
👉 祂不是:
- 先知
- 教師
👉 而是:
✝️ 與父同等的上帝的兒子
2️. 信仰的核心不是道德,而是基督論
👉 問題不是:
「你是否做好人」
👉 而是:
❗「你如何看待耶穌?」
✝️ ✍️ 一句話總結
約翰福音5:18表明猶太人正確理解耶穌的宣告:祂稱上帝為自己的父,等同宣稱與上帝同等,這成為他們要殺祂的根本原因。
🎤 牧養性收結
耶穌不是一個可以被「欣賞」的宗教人物,
祂只留下兩種可能:
不是褻瀆者,就是主;
而約翰要你看見的是——
祂確實與父同等,是生命的主。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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