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6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5:18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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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經文結構拆解(關鍵🔥)

這節其實包含三個層次:

1️. 「越發想要殺他」

👉 從敵對 → 殺意升級

2️. 兩個指控

❗(1)「犯了安息日」

👉 指5:17的事件:

  • 耶穌醫治
  • 並說「我父做事…我也做事」

👉 在他們看來:

❗耶穌違反律法

❗(2)「稱上帝為自己的父」

👉 關鍵在「自己的父」(ἴδιον πατέρα)

👉 不是一般意義:

  • 不是「我們的父」
  • 而是獨特關係

📌 意義:

❗耶穌宣稱與上帝有「獨特、專屬」的關係

3️. 「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 這是整節最重要的一句:

❗猶太人理解:耶穌在宣稱「與上帝同等」

📌 注意:

👉 約翰沒有糾正他們

👉 反而在後文(5:19–30)進一步證實這點

✝️ 二、神學核心(極重要🔥)

1️. 基督的神性宣告(Implicit Claim)

👉 耶穌沒有說:

「我是上帝」

👉 但祂說:

「我父…我也做事」

👉 在猶太一神論背景中,這等同:

❗共享上帝的權能與地位

2️. 「父—子」關係的深度

👉 在約翰福音中:

「子」不是受造身份,而是:

✝️ 與父同本質(homoousios)的關係

📖 約1:1  「道就是上帝」

👉 5:18是敘事中第一次「衝突式揭露」

3️. 為什麼這是褻瀆?.

👉 在猶太神學中:

  • 上帝是獨一
  • 無人可與祂同等

👉 所以他們的邏輯是:若你自稱與上帝同等 → 必須處死(利24:16)

✝️ 三、語言與文化背景(深入一點🔥)

📌 「平等」(ἴσον τῷ θεῷ)

👉 不是:

  • 類似上帝
  • 代表上帝

👉 而是:

❗與上帝同等地位

📌 「自己的父」

👉 在猶太文化中:

稱上帝為「父」可以(民族性)

👉 但:

❗稱為「我的父」且帶出同等權能 → 極度冒犯

✝️ 四、與腓立比書2章的呼應

📖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

👉 呼應約5:18:

  • 耶穌確實與上帝同等
  • 但祂以順服方式顯明

✝️ 五、與後文(5:19–30)發展

👉 5:18提出指控

👉 5:19–30是耶穌的神學展開:

📖 5:21

👉 子賜生命

📖 5:22

👉 子審判世界

📖 5: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 這句幾乎是最強神性宣告之一🔥

✝️ 六、關鍵神學總結

耶穌稱上帝為自己的父

        ↓

宣告獨特關係

        ↓

共享上帝的工作與權能

        ↓

等同於與上帝同等

        ↓

猶太人視為褻瀆 → 想殺他

✝️ 七、釋經重點(避免誤解❗)

❌ 錯誤理解1:

👉 猶太人誤會耶穌

👉 ❗不對

因為:

  • 約翰沒有修正
  • 耶穌後面強化這個宣告

❌ 錯誤理解2:

👉 耶穌只是代表上帝

👉 ❗不夠

因為:

  • 祂做上帝才做的事(賜生命、審判)

✝️ 八、對今日信仰的衝擊

1️. 耶穌的身份不能模糊

👉 祂不是:

  • 先知
  • 教師

👉 而是:

✝️ 與父同等的上帝的兒子

2️. 信仰的核心不是道德,而是基督論

👉 問題不是:

「你是否做好人」

👉 而是:

❗「你如何看待耶穌?」

✝️ ✍️ 一句話總結

約翰福音5:18表明猶太人正確理解耶穌的宣告:祂稱上帝為自己的父,等同宣稱與上帝同等,這成為他們要殺祂的根本原因。

🎤 牧養性收結

耶穌不是一個可以被「欣賞」的宗教人物,
祂只留下兩種可能:
不是褻瀆者,就是主;
而約翰要你看見的是——
祂確實與父同等,是生命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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