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5: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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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文結構

這節可以分為兩部分:

1️. 結果

  • 「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 原因

  • 「因為他是人子」

👉 重點就在這個「因為」

二、關鍵問題:「為什麼因為是人子?」

直覺上我們會覺得奇怪:

👉 前面(5:26)是因為祂是「子」(神性)
👉 這裡卻說因為祂是「人子」(人性)

這正是約翰神學的深度所在。

三、「人子」的三重意義

1. 舊約背景(但以理書7章)

「人子」最重要的背景來自:

但以理書7:13–14
有一位像人子的,得了權柄、榮耀、國度

👉 在猶太思想中:

  • 「人子」不是普通人
  • 而是被上帝授權的末世審判者與統治者

👉 所以:耶穌用這稱號,是在宣告祂就是那位末世審判者

2. 與人類的認同(道成肉身)

「人子」也強調:

👉 耶穌是真正成為人

這帶出一個重要神學觀念:

👉 審判者不是遠離人的上帝,而是曾經成為人的那一位

(參:來4:15

3. 審判的公義基礎

因為祂是「人子」:

👉 祂了解人類的處境
👉 祂在人的歷史中行走過

👉 所以祂的審判是:

  • 公義的
  • 合乎人的實際

四、與前文的對應關係

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很美的對稱:

經文

身份

權柄

5:26

上帝的兒子

賜生命

5:27

人子

施行審判

👉 結論:

  • 因為祂是上帝的兒子有生命本源
  • 因為祂是人子有審判權柄

👉 這顯示:耶穌同時完全是上帝、也完全是人

五、與約翰福音整體神學的關聯

在約翰福音中:

  • 「子」強調與父的關係(神性)
  • 「人子」常與:
    • 被舉起(十字架)
    • 得榮耀
    • 審判
      相關

👉 特別是:十字架本身也是一種「審判」的顯明

六、更深一層:審判與十字架的關聯

約翰福音的獨特之處在於:

👉 審判不只是未來事件
👉 在十字架已經開始顯明

  • 人如何回應被釘十字架的「人子」
    就顯明他是在光中還是黑暗中(約3:19

七、整體神學總結

約翰福音 5:27 要表達的是:

上帝將審判權交給耶穌,
不只是因祂是上帝的兒子,
也是因祂是「人子」——
那位被應許的末世審判者,並且真實進入人類歷史的主。

八、一句話掌握

因為耶穌是那位從上帝而來、又成為人的「人子」,
所以祂既有權柄,也有資格,來施行最終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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