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6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8:10-11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Jesus straightened up and said to her, “Woman, where are they? Has no one condemned you?” She said, “No one, sir.” And Jesus said, “Neither do I condemn you. Go your way, and from now on do not si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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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常常將刑罰當城成解決犯罪的方法連摩西的律法中也有用死刑來處理。《民數記》1532-36節,說到有人在安息日出去撿柴,就被摩西判死刑。在我們今日看來,覺得有這麼嚴重嗎﹖需要這樣做嗎﹖在當時是為了徹底遵行上帝的話語,讓百姓產生敬畏的心,摩西採取強烈的手段。

 

    對於姦淫的事情在利未記2010-16及《申命記2222-24皆有說到男和女都要處死所以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只將行淫的婦人抓來是一件詭異的事情,有淫婦那姦夫在哪裡呢﹖而主耶穌面對這樣的事情,更要考慮到羅馬的法律,可說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然而人外表裝得再聖潔、再道貌岸然,可是面對自己的良心時,總是無法隱藏,騙得了別人,總是騙不了自己的良心!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接下來的狀況是:主耶穌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法利賽人和文士)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這是多麼有趣的畫面啊!可見,每一位都發現自己是有罪的人,誰也沒有辦法去執行這個「正義的行動」!

 

    然而在這是以後,主耶穌確告訴她:「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不是主耶穌輕乎罪的嚴重性,而是要我們不要自以為義,認為自己有資格定人的罪,控告別人的惡行。其實我們反省自己的言行和心態,發現自己並沒有好到哪裡去呢!所以,不要做一個定別人罪的人,罵別人容易,有沒有想到自己呢﹖

 

    啟示錄1210:「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這「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就是指魔鬼!你要和魔鬼作一樣的事嗎﹖定人的罪就是控告人的,下場就是與上帝遠離,你希望有這樣的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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