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Jesus straightened up and said to her, “Woman, where are they? Has no one condemned you?” She said, “No one, sir.” And Jesus said, “Neither do I condemn you. Go your way, and from now on do not si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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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常常將刑罰當城成解決犯罪的方法,連摩西的律法中也有用死刑來處理。《民數記》15章32-36節,說到有人在安息日出去撿柴,就被摩西判死刑。在我們今日看來,覺得有這麼嚴重嗎﹖需要這樣做嗎﹖在當時是為了徹底遵行上帝的話語,讓百姓產生敬畏的心,摩西採取強烈的手段。
對於姦淫的事情在《利未記》20章10-16節及《申命記》22章22-24節,皆有說到男和女都要處死。所以這些法利賽人和文士只將行淫的婦人抓來是一件詭異的事情,有淫婦那姦夫在哪裡呢﹖而主耶穌面對這樣的事情,更要考慮到羅馬的法律,可說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然而人外表裝得再聖潔、再道貌岸然,可是面對自己的良心時,總是無法隱藏,騙得了別人,總是騙不了自己的良心!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接下來的狀況是:主耶穌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法利賽人和文士)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這是多麼有趣的畫面啊!可見,每一位都發現自己是有罪的人,誰也沒有辦法去執行這個「正義的行動」!
然而在這是以後,主耶穌確告訴她:「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不是主耶穌輕乎罪的嚴重性,而是要我們不要自以為義,認為自己有資格定人的罪,控告別人的惡行。其實我們反省自己的言行和心態,發現自己並沒有好到哪裡去呢!所以,不要做一個定別人罪的人,罵別人容易,有沒有想到自己呢﹖
《啟示錄》12章10節:「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這「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就是指魔鬼!你要和魔鬼作一樣的事嗎﹖定人的罪就是控告人的,下場就是與上帝遠離,你希望有這樣的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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