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1:12-13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

Yet to all who did receive him, to those who believed in his name, he gave the right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 children born not of natural descent, nor of human decision or a husband’s will, but born of God.

Chúng-he fàm chiap-su kì ke, chhiu-he sin kì ke ngìn, kì chhiu su kì-têu cho Song-ti chṳ́-ńg ke khièn-li. Liá-têu ngìn cho Song-ti ke chṳ́-ńg m̀-he yîn-vi hiet-thúng koân-he, chhiong tui ngìn ke sin-yu̍k ya-he tui nàm-ngìn ke yi-sṳ lòi kiung ke, he tui Song-ti kiung 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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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為基督徒是上帝的作為,不是人的努力,更不是人的意思,因為這樣的人是由上帝生的。

    當然如何分辨這個人是不是真的基督徒是由他的決定或信仰告白就可以判定,正如這裡所說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但是,這是由結果反推原因,真正的原因不是他決定要信耶穌,真正的原因是來自上帝的感動,在聖靈裏生使人生出信心,人才會決定信耶穌。故此,上帝的作為或說是上帝的恩典,才是人得拯救的原因,信耶穌是得救的結果。更明白的說,人被聖靈更新之後,才有信耶穌的結果,被人認定他是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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