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1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51:12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Do not cast me away from your presence, and do not take your holy spirit from me. Restore to me the joy of your salvation and sustain in me a willing spirit.
****************
在我們的想法上常常將「靈」看成一個物件,是一種看不見的「東西」,而希伯來文的「靈」有「風」、「氣息」、「活力」、…等意義。所以,說到「靈」就有「動力」得意思。
詩篇51篇事是詩篇中的7篇懺悔詩(6篇、32篇、38篇、51篇、102篇、130篇、143篇)中的一篇,而且許多人認為這是這七篇中最偉大的一篇。因為這是大衛犯了姦淫的罪,想要掩蓋事實,掩蓋不成還用計將烏利亞殺死,這些上帝都看見了!
大衛害怕自己因為犯罪和上帝的關係斷絕,所以他祈求上帝:「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由此可知「聖靈」是人和上帝連結的憑據,有聖靈表示有上帝的同在!不僅舊約這樣使用,就是新約也是如此,以弗所書1章13-14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是質),直等到上帝之民(民:原文是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而人有了聖靈才會有能力,正如使徒行傳1章8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也因為如此,大衛仍然盼望上帝仍然賜福給他,也因為如此,在這裡大衛向上帝禱告:「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相信這不光是大衛的禱告,也是我們的禱告,讓我們在基督裡享受永生之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