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 星期四

詩篇51:11-12

 

51:11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51:12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Do not cast me away from your presence, and do not take your holy spirit from me. Restore to me the joy of your salvation and sustain in me a willing 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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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們的想法上常常將看成一個物件是一種看不見的東西」,而希伯來文的「靈」有」、「氣息」、「活力」、等意義所以,說到「靈」就有「動力」得意思

 

   詩篇51篇事是詩篇中的7篇懺悔詩6篇、32篇、38篇、51篇、102篇、130篇、143篇)中的一篇,而且許多人認為這是這七篇中最偉大的一篇。因為這是大衛犯了姦淫的罪,想要掩蓋事實,掩蓋不成還用計將烏利亞殺死,這些上帝都看見了!

 

    大衛害怕自己因為犯罪和上帝的關係斷絕,所以他祈求上帝:「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由此可知「聖靈」是人和上帝連結的憑據,有聖靈表示有上帝的同在!不僅舊約這樣使用,就是新約也是如此,以弗所書113-14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是質),直等到上帝之民(民:原文是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而人有了聖靈才會有能力,正如使徒行傳18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也因為如此,大衛仍然盼望上帝仍然賜福給他,也因為如此,在這裡大衛向上帝禱告:「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相信這不光是大衛的禱告也是我們的禱告讓我們在基督裡享受永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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