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1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119:42 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
119:43 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119: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
119:45 我要自由而行(或譯:我要行在寬闊之地),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119:46 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
119:47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119:48 我又要遵行(原文是舉手)你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41 May
your unfailing love come to me, Lord,
your salvation, according to your promise;
42 then I can answer anyone who taunts me,
for I trust in your word.
43 Never take your word of truth from my mouth,
for I have put my hope in your laws.
44 I will always obey your law,
for ever and ever.
45 I will walk about in freedom,
for I have sought out your precepts.
46 I will speak of your statutes before kings
and will not be put to shame,
47 for I delight in your commands
because I love them.
48 I reach out for your commands, which I love,
that I may meditate on your decr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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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w因愛上帝的命令而求上帝的慈愛臨到自己。
在希伯來文這一段的開頭是一個介係詞,如同英文的「to」!也就是求上帝的慈愛臨到,而詩人將上帝的慈愛定義為「救恩」!這是上帝應許給屬呼祂的人,也就是遵行祂律法的人!
或許有人說,這是上帝的「應許」為什麼還要求呢?就是要求!而且我們的祈求要在上帝的應許的範圍之下,不可以超越上帝的應許!為何如此呢?因為禱告不是隨心所欲的求,是要照上帝的旨意來求!之所以如此,上帝早在我們祈求以先,就已經應允我們,也就是應許我們了,我們所求的絕對不會大過上帝的旨意!
也因為這樣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福音16:24)「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翰福音14:13-14)
保羅也為這事做見證:「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上帝因我們得榮耀。」(哥林多後書1:20)
我們也當如詩人一般來求上帝的慈愛臨到,讓我們享受救恩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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