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 星期一

申命記24: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Parents are not to be put to death for their children, nor children put to death for their parents; each will die for their own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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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諺語說:「冤有頭、債有主」!是說到,報仇討債要找準對象,不牽累他人。而對於犯罪制裁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在這裡摩西也宣告:「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這是說到法律的公平性,也是所謂的正義的問題。該追討誰就追討誰,這樣才有所謂的公平,如此才會有真正的和平,不會有所爭議!也因為如此,有句話說:「有正義,才有和平!」

    但是人常常混用「公義」和「正義」的意思,也常常混亂「和平」和「平安」的意思。導至於不理解上帝的拯救是「公義」的,尤其是耶穌基督代贖的事情!照「正義」的要求是不合乎的,因為是我們犯罪,該受十字架死刑的是我們,上帝確用無罪的耶穌為我們代死,完成上帝的「公義」,超越「正義」的要求,如此不僅帶來人與上帝的「和平」,更是讓人享受真正的「平安」!

    所以,不「正義」卻有公義,也因此使人得從罪和死的權勢下得釋放,進入上帝所預備的永生之福,得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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