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 星期五

約翰福音3:17


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Indeed, God did not send the Son into the world to condemn the world, but in order that the world might be saved through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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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年輕的時候,聽見孫武夫牧師說的一個比喻的故事:「每個人都有兩個籃子,一個掛在背後,另一個掛在胸前。自己的罪放在後面的籃子,別人的罪放在胸前的籃子。」

    現在想起來特別有意思,因為人寫歡找別人的罪,批判別人的不義。卻沒有想想到自己也是有罪與不義的人!不因為把罪丟到背後籃子,就可以認為自己沒有罪!其實若是哪一天把兩個籃子都卸下來比一比,搞不好背後的籃子裝的罪,比前面的籃子還多呢!

    當然牧師用這個比喻並沒有說到罪是指什麼﹖或許是一般人認為的為反道德的行為。因為在那個年代大家非常看重道德行為,是做為行是為人的標準。然而這與聖經所說的罪,還是有距離的!因為聖經所定義的罪,是與上帝的旨意衝突,還更深入的說是指人內心的意志的動向,甚至連行為還沒有表現出!

    照人還沒有墮落以前的狀態,人是樂意遵守上帝帝的旨意,認為上帝的旨意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但是,墮落之後的狀態,人是以自我為中心,只想自己為大,連上帝的律法的遵行,都是挑自己喜歡的!也因為這樣,人就站在魔鬼的立場,因為魔鬼永遠是悖逆上帝,也因為這樣人落到與魔鬼相同的命運就是滅亡!這個滅亡不是消失得意思,而是受永遠的刑罰!

    也因為這樣,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就設立了救恩在基督裡,要救人脫離永遠的刑罰,享受與上帝同在的平安之福!這個計畫也是上帝所預定的,因為萬事都在上帝的手中,祂是有主權的上帝,於是聖經這樣說:「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這也就是說上帝與人不同,人常常是找別人毛病和把柄,要置別人於死地,甚至說是踩著碟人的屍體往上爬!惟有上帝是垂憐人的,祂要就拔人脫離滅亡!所以捨棄祂自己的最愛,就是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成為被殺的羔羊,承擔是人的罪孽,不光是論斷人是有罪的,更是負責任的解決罪的問題,拯救人脫離永遠的刑罰,享受永遠與祂同在的福樂,還用兒子的地位來尊榮我們!

    在今日,雖然這樣的救恩正在進行中,但是在主耶穌再來的日子,必定完全實現,我們不只存著盼望能進入榮耀的境地,更是相信在那日必與基督一同在上帝國同享王權到永永遠遠!因為上帝是信實的,祂的應許絕對不會落空,我們必須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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