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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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是耶穌在10:34引用詩篇82:6之後,對其權威性與應用的進一步說明,也是整個辯證的「中樞」。

一、經文結構拆解

這節可以分成兩部分: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 關於聖經權威

「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 關於詩篇82:6的解釋與應用

二、逐句解釋

1️.「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原文重點

  • 「不能廢」(ο δύναται λυθναι
    =
    不能被廢除、取消、推翻、解開

👉 含義是:聖經的權威是不可動搖的

神學意義

這句話非常重要,幾乎是耶穌對聖經觀的明確宣告:

  • 聖經不是可隨意解釋或否定的
  • 其中的用詞本身具有權威

👉 在這裡甚至連「一個用詞(稱為神)」都成為論證基礎

拉比式解經特色

耶穌的做法類似猶太拉比:

  • 以一節經文
  • 一個詞
  • 建立神學論證

👉 表明:每一句經文都具有神學重量

2️.「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這句是對詩篇82:6的解釋。

「承受上帝道的人」

(原文:πρς ος λόγος το θεο γένετο)

👉 意思是:那些領受上帝話語的人

可能指:

  • 以色列的審判官
  • 領袖
  • 被上帝委派執行權柄的人

👉 重點不是他們本身,而是:他們與「上帝的話」有關聯

「尚且稱為神」

👉 回到詩篇82:6

  • 這些人被稱為「神」(elohim
  • 因為他們代表上帝執行審判

三、耶穌的論證(進一步清楚)

這節是整個邏輯的「關鍵中段」:

 

論證流程:

1️. 聖經是不可廢的(權威確立)

👉 你們不能否認詩篇82

2️. 聖經稱某些人為「神」

👉 即使他們只是「承受上帝話語的人」

3️.(下一節結論 v36

👉 那我這位「父所分別、差來的」,更不應被控褻瀆


四、神學重點

1. 聖經的絕對權威

耶穌在這裡清楚表達:聖經的話不能被推翻

這對基督教神學極為關鍵:

  • 支持聖經的權威性
  • 強調解經要尊重文本

2. 啟示帶來「代表性身份」

那些人之所以被稱為「神」,是因為:

  • 他們承受上帝的話
  • 代表上帝行動

👉 這是一種「功能性稱呼」

3. 為更高基督論鋪路

這節其實在「鋪墊」:

如果普通人因承受上帝的話就能被稱為神,
那麼——

👉 真正從父而來的子(耶穌)更有資格

五、關鍵澄清

這節不是在說「人本質是神」

👉 耶穌不是在教導:

  • 人都有神性
  • 或人人都是神

👉 而是在說:「聖經曾用這樣的語言描述特定角色」

重點在「論證策略」,不是「定義神性」

👉 這是一個辯護性論證(defensive argument

目的:讓對方的控訴站不住腳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兩件事:

1️. 我們如何看待聖經?

耶穌的態度是:每一句都是有權威的,不能隨意否定

2️. 我們是否正確理解上帝的啟示?

猶太人的問題是:

  • 熟悉經文
  • 卻誤解上帝正在做的事

👉 今天同樣可能發生

七、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5中,耶穌強調聖經權威不可廢,並指出那些承受上帝話語的人尚且被稱為「神」,為祂自己更高層次的神性宣告鋪路,進一步瓦解對祂的褻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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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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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是耶穌對「褻瀆指控」(v33)的正式辯護開始,而且祂引用了舊約——詩篇82:6

一、上下文銜接

經文

內容

10:33

你是人,卻把自己當作上帝(指控)

10:34

耶穌引用詩篇82:6(辯護)

10:35–36

發展論證

👉 所以10:34的作用是:用聖經來回應「你褻瀆上帝」的指控

二、引用來源:詩篇82:6

原文:「我曾說:你們是上帝,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 這篇詩篇的背景是:

  • 上帝在審判「審判者」(可能是以色列的官長或屬靈權柄者)
  • 他們被稱為「上帝」(elohim

三、關鍵問題:為什麼人可以被稱為「神」?

這是理解本節的核心。

在舊約語境中:

「神」(elohim)有時用來指:

  1. 神自己(最高意義)
  2. 代表上帝執行權柄的人
    • 審判官(出22:8–9
    • 領袖
  3. (少數情況)屬靈存在

👉 在詩篇82篇中:「神」是指那些代表上帝施行審判的人

四、耶穌的論證邏輯(非常精妙)

耶穌不是說:

「我只是像那些人一樣是神」

👉 祂是在做一個拉比式「由小到大」的論證(qal wahomer

論證結構:

1️. 前提(聖經):聖經稱一些人為「神」(詩82:6

2️. 推論:如果那些人都可以被稱為「神」

3️. 結論(v36):那我這位「父所分別為聖、差到世上的」,更不應該被稱為褻瀆

👉 簡單說:

如果「較低層次的人」都能用這個稱呼,那「真正從父來的子」更有資格

五、神學重點

1. 耶穌不是否認神性

這裡很容易誤解:

好像耶穌在說:「我不是神,只是像那些人」

👉 但事實相反:

  • 祂是在「拆解他們的控訴邏輯」
  • 不是降低自己的身份

👉 後面(10:37–38)祂又回到:祂的作為證明祂與父的關係

2. 聖經權威的運用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

👉 注意:

  • 「律法」在約翰福音中可指整個舊約
  • 耶穌以對方承認的權威來辯論

👉 顯示:祂的論證是建立在聖經之上

3. 「聖經不能廢去」(v35

雖然在下一節,但邏輯已經在這裡開始:

👉 耶穌的意思是:如果聖經用了這樣的語言,那你們不能否認

六、這段經文的難點與澄清

難點:耶穌為何用這麼「間接」的方式?

原因:

👉 祂在進行法庭式辯護

  • 對方指控:你褻瀆上帝
  • 耶穌回應:你們的聖經本身就使用這種語言

👉 這是「拆對方根基」的策略

難點:這是否削弱耶穌的神性?

👉 完全沒有

反而是:

  • 先用「較低層次」的例子(人被稱上帝)
  • 再引出「更高層次」的自己(被父差來的子)

👉 加強,而不是削弱

七、屬靈與詮釋意義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兩件事:

1️. 解經要看語境

  • 「神」這個詞在聖經中有不同層次
  • 不能單一化理解

2️. 耶穌的辯證方式

祂不是用情緒,而是:

  • 聖經
  • 邏輯
  • 漸進式論證

👉 這是非常成熟的「拉比式神學對話」

八、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4中,耶穌引用詩篇82:6指出,聖經本身曾稱人為「神」,以此反駁對祂褻瀆的指控,並為後續更高層次的神性宣告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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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0: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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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是對10:32耶穌提問的直接回答,也是整段爭論的核心神學焦點

一、上下文邏輯

經文

發展

10:32

耶穌問:你們為哪一件善事要殺我?

10:33

他們答:不是因善事,是因你褻瀆上帝

👉 關鍵轉折:問題不在耶穌的行為,而在祂的「身份宣告」

二、逐句解釋

1️.「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

👉 他們承認一件事:

  • 耶穌的行為本身沒有問題
  • 甚至是「善事」(呼應v32

——他們仍然要殺祂

👉 顯示:行為再好,也不能抵消他們對祂身份的拒絕

2️.「是為你說僭妄的話」(褻瀆)

「僭妄」(βλασφημία, blasphemia)=褻瀆上帝

在猶太律法中:褻瀆上帝 = 死罪(利未記24:16

👉 所以他們的行動是:

  • 有神學根據
  • 有律法依據(在他們理解中)

3️.「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

這句話是整節的核心。

「你是個人」

  • 強調耶穌的人性與可見性
  • 在他們眼中:
    • 祂是拿撒勒人
    • 有父母、有背景

👉 所以他們無法接受:一個「看得見的人」竟然宣稱神性

「將自己當作上帝」

👉 他們對耶穌的理解是:

  • 祂不是在說「我代表上帝」
  • 而是在說「我與上帝同等」

👉 這正是10:30的含義:「我與父原為一」

三、神學意義

1. 猶太人其實「理解正確」

這點非常重要:

👉 他們沒有誤會耶穌

他們的理解是:耶穌在宣稱神性

👉 問題不是「聽不懂」,而是:不接受

2. 衝突的核心:基督論

整段爭論的焦點不是:

  • 神蹟真假
  • 道德好壞

而是:耶穌是誰?

3. 「道成肉身」的絆腳石

這節揭示一個深層神學問題:人最難接受的,不是上帝的存在,而是——上帝成為人

👉 這正是約翰福音1:14的張力:「道成了肉身」

4. 宗教理性 vs 啟示信心

從他們的角度:

  • 上帝是超越的
  • 人是有限的

👉 所以他們推論:人不可能是上帝耶穌一定是褻瀆

👉 但福音的啟示是:上帝主動進入人類歷史(道成肉身)

四、約翰神學的對比

主題

猶太人看法

約翰的見證

耶穌身份

上帝子

耶穌言論

褻瀆

啟示

耶穌行為

無法解釋

從父而來

五、文學張力

這節經文形成一個強烈諷刺:

  • 他們承認祂的善行
  • 卻因祂的身份要殺祂

👉 換句話說:他們拒絕那位行善的上帝

六、與現代處境的對應

這節經文其實非常當代:

很多人也會說:

  • 耶穌是好老師
  • 是道德榜樣
  • 是偉大先知

👉 但拒絕:祂是上帝

👉 這與當時猶太人的立場非常接近

七、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提出一個關鍵問題:

你如何看耶穌?

只有三種可能:

  1. 祂說真話祂是上帝
  2. 祂說假話祂是褻瀆者
  3. 祂不知道祂是錯亂的

👉 約翰福音不允許:

「只是好人」這種中間選項

八、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3指出,猶太人清楚理解耶穌是在宣稱與上帝同等,因此以褻瀆為由要處死祂,揭示了人對「道成肉身」這一啟示的根本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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