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4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10:17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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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

δι τοτό με πατρ γαπ,
τι γ τίθημι τν ψυχήν μου,
να πάλιν λάβω ατήν.

直譯:「因此父愛我,因為我放下我的生命,為要再把它取回來。」

這節經文是10:11-18「好牧人講論」的高峰之一。耶穌不僅談到自己為羊捨命(10:1115),更進一步揭示:祂的死與復活都在父上帝的旨意之中。

一、經文結構

本節可分成兩部分:

1. 父愛子

「我父愛我」

2. 愛的表現

「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也就是說:父愛子,不只是因為子是子,更因為子完全順服父的救贖計畫。

二、「我父愛我」

原文: πατρ γαπ με

「愛」是:γαπάω(agapaō

約翰福音最重要的愛之用語。

約翰福音中的父愛子

例如:

3: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5:20「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

17:24「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

因此:父愛子不是從十字架才開始。

而是:永恆中的愛。

三、為何說「因我將命捨去」?

這句容易令人誤解。

彷彿:父本來不愛子,因子捨命才開始愛祂。

其實不是這個意思。

希伯來式表達常有:因某行動而彰顯、顯明某關係

的意思。

因此可理解為:父特別喜悅子對救贖使命的完全順服。

就像:

腓立比書2:8「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父與子的愛,在十字架上被完全彰顯出來。

四、「我將命捨去」

原文:τίθημι τν ψυχήν μου

意思:放下生命

這個片語在10章已經出現三次:

  • 10:11
  • 10:15
  • 10:17

表明:這是好牧人的核心工作。

注意:

耶穌不是說:我的命被奪去。

而是:我自己放下。

這強調:主動性

耶穌不是受害者。

祂是自願獻上的祭。

五、「好再取回來」

這是本節最重要的部分。

原文:να πάλιν λάβω ατήν

意思:為要再次取得它

即:為要再次得回生命

這是約翰福音中非常早期且清楚的:復活預告

耶穌不只是說:我要死。

而是:我要死,也要復活。

這裡形成完整福音:

十字架

復活

捨命

取回生命

死亡

勝過死亡

犧牲

得榮耀

六、死與復活是一個整體

很多人只看到:耶穌為我們死。

但約翰福音強調:耶穌死而復活。

如果只有死:救恩尚未完成。

如果只有復活:罪未得贖。

因此:捨命取回生命缺一不可。

保羅也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林前15:17

七、約翰神學的特色

在對觀福音(馬太、馬可、路加)裡,較強調:耶穌順服父而受死。

約翰福音則更進一步:耶穌不只是順服者,也是掌握自己生命的主。

因此下一節(10:18)會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

這是約翰基督論的重要特色。

八、三一上帝的合作

這節經文展現三一上帝救恩工作的和諧。

差遣子。

甘心捨命。

聖靈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參羅8:11)。

因此十字架不是:父逼迫子。

而是:父與子在愛中共同完成救恩。

九、與舊約牧人形象的突破

舊約中的牧人:

  • 保護羊
  • 尋找羊
  • 餵養羊

但沒有牧人會故意為羊死。

更沒有牧人死後再活過來。

因此耶穌的好牧人身份遠超過大衛。

祂是:為羊死而復活的牧人。

十、屬靈應用

這節經文給信徒兩個重要確據:

1. 救恩不是意外

耶穌的死不是失敗。

而是上帝的計畫。

2. 死亡不是終點

耶穌:捨命又取回生命

因此信徒也有復活盼望。

正如耶穌後來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

經文總結

約翰福音10:17揭示了好牧人工作的完整圖畫:父愛子,而子以完全順服回應父的愛;祂甘心為羊捨命,卻不是停留在死亡之中,而是要再取回生命。

因此這節經文不僅預告十字架,也預告復活。

它告訴我們:耶穌的死是自願的,祂的復活是必然的;而這一切都源於父與子之間永恆的愛,以及對羊群的救贖計畫。(參約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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