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2: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2: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2: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2:14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
2:15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2: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2: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 神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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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看見上帝要求猶大人除了婚姻之忠誠外,也要在信仰上忠誠。因此禁止他們棄原來敬虔之妻子,去愛敬拜別神之女子。
所羅門王之例子,我們要引以為警戒,雖然年輕時敬畏上帝,年老時為外邦嬪妃所誘惑離開上帝,拜別神,導致以色列國後來分裂。
所以我們一生要敬畏上帝,也要慎選配偶,要嫁娶敬畏上帝的伴侶,這是關係著我們永遠之福分,不可不注意喔!
當然,基督徒是強調一夫一妻,一生一世,除非喪偶或對方不忠或有暴力危及生命,是不離不棄的。
所以,我們要盡力維持我們之婚姻,保持家庭之完整。我們堅守:『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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