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Jesus replied: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This is the first and greatest comma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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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由申命記來的經文:『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申命記6:5)
當然摩西提到這樣的命令,昰因為上帝的拯救與應許,『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申命記6:1-3)
而主耶穌現在引用這段經文是要面對律法師的試探,因為他明知故問,想抓住耶穌反對律法之證據好控告祂。耶穌知道他的惡意,故趁機要他認識愛上帝和愛人的道理,讓他明白不可以用律法來定人的罪,而是要實踐律法的要求來蒙上帝喜悅。
同樣,今日我們要清楚律法的功用,除了讓人知罪,更有積極的意義,就是我們生活的規範與引導,我們不可以靠遵行律法稱義,但是我們被稱義以後,我們必須遵行律法的要求來榮耀上帝。因為上帝已賜下律法在我們心中,刻印在我們心版,使我們樂意遵行律法,因為有聖靈在我們心中引導與光照。
一個人是否被聖靈重生,也在此看出來,因為他的石心已被挪去,上帝要賜給他一顆順服的肉心。所以人要先被重生,才能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救主與生命的主,才可以開始過討主喜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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