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If
his offering is a burnt offering from the herd, he shall offer a male without
blemish. He shall bring it to the entrance of the tent of meeting, that he may
be accepted before the 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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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是一本教導獻祭的書,這裏提到『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說到「沒有殘疾的公牛」,就是指獻給上帝的祭物必須是完全的,也因為如此,我們不可以隨便向人說:你要將自己獻給上帝使用。然而說到這裏有人會說,在羅馬書12章1節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然而這一節要配合12章2節一起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也因為如此,我們需要被『心意更新而變化』,才能獻上自己為『活祭』。然而『燔祭』是焚燒祭,是全然獻上,包括把命都給了,所以是『死祭』。這也就是說,必須先有『死祭』才能有『活祭』。而『死祭』只有完全的耶穌基督才能獻上,他在十字架上獻的就是這祭,藉由祂的死,我們才能蒙上帝悅納,這樣的悅納,我們的『活祭』才是『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這如舊約時代的祭司,必須塗上獻祭的血、膏上香膏、用水洗淨,才可以侍立在上帝面前。也就說人要經過「寶血、水(聖道)和聖靈」,才可以成為完全。這一切都是「來自天父上帝、藉由基督、在聖靈裡」的救贖,和「在聖靈裡、藉由耶穌的名、向天父上帝」的禱告。
所以,我們要將自己獻為『活祭』,而沾沾自喜時,要先記念耶穌基督為我們成為『燔祭』、『死祭』、『贖罪祭』,因為這是『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