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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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耶穌公開事工最後講論(12:44–50)的重要高潮。前一節(12:47)耶穌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接著12:48立刻補充:雖然耶穌第一次降臨的主要目的是拯救,但拒絕祂的人,最終仍要面對審判,而審判的標準就是祂所宣講的真道。
一、經文背景
12:44–50可分為四個重點:
- 12:44–45:信耶穌,就是信父;看見耶穌,就是看見父。
- 12:46:耶穌是世界的光。
- 12:47:耶穌第一次來,是為了拯救世界。
- 12:48:拒絕耶穌的人,將在末日受審判。
- 12:49–50:因為耶穌所說的,都是父上帝的命令。
因此,12:47與12:48並不矛盾,而是呈現救恩與審判的兩面:基督來的目的本是救人,但人若拒絕祂,就要承擔拒絕的後果。
二、「棄絕我」
原文:ἀθετέω(atheteō)
意思包括:
- 拒絕
- 廢棄
- 不接受
- 輕看
這不是:不知道耶穌。
而是:知道祂的信息,卻故意拒絕。
例如:
法利賽人:看見:神蹟。聽見:教導。仍然:拒絕。
三、「不領受我的話」
這裡:不是:偶爾沒有做到。
而是:拒絕接受耶穌的啟示。
約翰福音一開始就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約1:12)
因此:接待:與拒絕,形成:鮮明對比。
四、「有審判他的」
注意:耶穌沒有說:「我現在審判他。」
而是說:「有審判他的。」
意思是:審判:一定會來。
只是:不是:現在。
而是:末日。
這與:約翰福音3:17一致:「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然而:3:18接著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因此:
第一次來:帶來:救恩。
第二次來:帶來:審判。
五、「就是我所講的道」
這句最重要。
審判人的:不是:人的標準。不是:文化。不是:社會。而是:耶穌的話。
原文:ὁ λόγος(ho logos)
就是:耶穌所宣告的一切真理。
包括:
- 悔改
- 相信
- 永生
- 十字架
- 上帝國
六、「在末日」
「末日」是約翰福音的重要詞。
例如:
約6章「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如今:12:48卻說:末日:除了:復活。還有:審判。
因此:同一天,對不同的人,意義不同。
信徒:得榮耀。
拒絕者:受審判。
七、「道要審判他」
這句十分特別。
不是:耶穌的話,像一本法律書。
而是:人如何回應耶穌的話,顯明了他與上帝的關係。
例如:
一個人聽見:福音。卻:拒絕。到了末日,福音本身,
證明:他曾經:有機會。卻:不要。
因此:審判:公平。
八、與約翰福音3章互相呼應
約3:19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
真正定罪人的,不是:光。
而是:人:拒絕:光。
因此:12:48也是:同樣思想。
九、改革宗的理解
約翰·加爾文指出,基督第一次降臨時,祂所帶來的是恩典與救恩;然而,人若故意拒絕祂的教導,就不能以為將來仍可逃避上帝的審判。加爾文特別強調:
審判的依據,不是人沒有機會,而是人拒絕了上帝已經賜下的啟示。
他認為「我所講的道」之所以成為審判的標準,是因為那正是父上帝的話語(參12:49–50)。因此,拒絕基督的話,就是拒絕上帝自己。
十、其他學者的觀點
D. A. Carson
Carson指出:
12:47–48形成:救恩與審判的平衡。
耶穌:不是:來找理由:定罪。
而是:人若:拒絕。便:自己:選擇:審判。
Andreas Köstenberger
他認為:這節經文再次說明:上帝的啟示永遠不是中立的。
接受:帶來:生命。
拒絕:帶來:審判。
十一、神學意義
這節經文至少帶出四個重要真理。
1. 上帝的道具有權威
耶穌的話,不是:意見。而是:上帝最終的啟示。
因此,今天我們讀福音書,不只是閱讀歷史,而是在面對上帝對我們的呼召。
2. 人對真理必須作出回應
福音:沒有:中立。接受:或拒絕。每個人都要面對這個抉擇。
3. 審判建立在上帝的公義上
上帝不是任意定人的罪。
祂按照:人是否回應:已經領受的啟示,施行:審判。
這也呼應羅馬書2:16:「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審判人隱秘事。」
4. 基督現在發出的是恩典的呼召
今天仍是福音廣傳的時代,耶穌的話首先是邀請人得生命,而不是急於定罪。正因如此,希伯來書3:15提醒:「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
十二、與12:49的連結
下一節耶穌說:「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12:49)
這解釋了為什麼耶穌的話能成為審判的標準:因為祂所說的,不是人的思想,而是父上帝親自賜下的話語。
十三、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真正的問題不是「是否聽過耶穌」,而是「如何回應耶穌的話」。
今天,我們每一次讀聖經、聽福音,都是在面對上帝的邀請。上帝的話先是生命的呼召,但若人持續拒絕,它也將在末日成為見證,顯明上帝審判的公義。
可以省察自己:
- 我是否只是知道耶穌的教導,卻沒有真正接受祂?
- 我是否願意讓基督的話成為我生活的準則,而不是只把它當作宗教知識?
一句話總結
約翰福音12:48教導,耶穌第一次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人,但凡故意拒絕祂和祂話語的人,將在末日接受公義的審判;因為耶穌所宣講的道就是父上帝的啟示,也是上帝最終審判的標準。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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