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啟示錄1章1-3節

 


1:1 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 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
1:2 約翰便將 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1:3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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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示錄是一本預言書,是描述必要快成的事,也就是說這本書所說的事情一定會成就的,不是“可能”會發生。這是上帝和人不同之處。

 

    而且“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

 

    我們對上帝的話,不僅眼睛看,耳朵聽,更要遵行,也就是說“信”要包含“順服”。所以信仰不只是心靈之活動,更是有行為反應。而有信仰之行動,才是有福的人。

 

    最後讀啟示錄要相信且要隨時準備迎見主耶穌之再臨,“因為日期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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