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6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18:30

  

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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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猶太領袖對彼拉多詢問(18:29)的回答,但他們刻意迴避彼拉多要求的「具體罪名」,這正是本節的重點。

一、經文結構

18:29(彼拉多)

「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要求:

提出正式罪名。

18:30(猶太領袖)「如果他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會交給你。」

注意:

他們沒有回答問題。

彼拉多問:「罪名是什麼?」

他們回答:「你不用問,我們已經認定他有罪。」

因此,這是一種答非所問

二、「作惡的」是什麼意思?

原文:κακοποιός (kakopoios)

意思是:

  • 作惡的人
  • 犯罪的人
  • 惡徒
  • 壞人

這是一個非常籠統的詞。

不是:

  • 謀反
  • 褻瀆上帝
  • 煽動百姓

都沒有。

只是說:「他是壞人。」

這在羅馬法律裡,不足以構成起訴。

三、為什麼他們不直接說罪名?

原因有三。

(一)宗教罪名不能說服羅馬

猶太公會真正定耶穌罪的是:褻瀆上帝

例如:

馬可福音14:64「他說了僭妄的話。」

但是羅馬政府不管猶太人的神學爭議。

所以若對彼拉多說:「他自稱上帝。」

彼拉多可能回答:「那是你們自己的宗教問題。」

因此,他們暫時避開真正原因。

(二)希望彼拉多直接批准

他們的意思是:「你不用查。」

等於說:「相信我們就好了。」

意思近似:「我們公會已經判過。」「直接執行就行。」

這顯示:他們想跳過司法程序。

(三)害怕查出無罪

如果開始正式審判,許多證詞會站不住腳。

其他福音記載:祭司長找假見證人。(馬太26:59-60

因此,越少調查,越容易成功。

四、彼拉多看出問題

因此18:31彼拉多回答:「你們自己帶他去,按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

意思就是:「如果只是你們宗教的事情,自己處理。」

彼拉多其實已經察覺:這不像真正的政治案件。

五、約翰福音的諷刺

約翰很喜歡使用諷刺。這裡就是典型例子。

他們說:「如果他不是作惡的……

可是讀者知道:約翰福音一直強調耶穌:

  • 沒有罪(18:38
  • 沒有不義(19:4
  • 沒有可定罪之處(19:6

真正作惡的是:那些誣告耶穌的人。

因此他們口中的「作惡的人」其實正是:世界錯誤的判斷。

六、神學意義

(一)人的審判與上帝的審判形成對比

在人眼中:耶穌是罪犯。

在上帝眼中:耶穌是無罪羔羊。

這呼應了施洗約翰早先的宣告:「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耶穌不是因自己的罪受審,而是為世人的罪走向十字架。

(二)偏見會扭曲公義

猶太領袖不是在尋求真相,而是先決定了結論,再尋找可以支持結論的理由。這提醒我們,若心中已有成見,就容易忽略事實,甚至利用制度達成自己的目的。

(三)拒絕真光的人,反而稱真光為惡

約翰福音一再描繪這種反轉:光來到世界,世界卻不接受光(約1:53:19-20)。在18:30,宗教領袖稱那位完全聖潔的耶穌為「作惡的人」,顯示人在罪中的屬靈盲目。

七、與以賽亞書53章的呼應

這段情節也令人想到受苦僕人的預言:「他並沒有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賽53:9

雖然耶穌沒有犯罪,卻被當作罪犯對待;這正是祂代替罪人受刑罰的開始。

小結

約翰福音18:30看似只是猶太領袖對彼拉多的一句回答,實際上揭露了整個審判的核心問題:他們沒有提出具體罪證,而是要求彼拉多接受既定結論。 約翰藉此凸顯耶穌的無罪與宗教領袖的不義,也預備讀者理解:真正被審判的不是耶穌,而是拒絕真理、濫用權力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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