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19: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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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9:7 是整段受審故事的一個關鍵轉折。19:6彼拉多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19:7祭司長卻提出另一個層次的控告:耶穌不只是政治上的問題,而是宗教、神學上的問題。

一、19:7到底在控告耶穌什麼?

核心在最後一句:「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這句話非常重要,因為它把我們帶回約翰福音前面幾章。

約翰福音不是第一次告訴我們,耶穌宣稱自己與父有特殊、獨一的關係。

例如:

約翰福音5:17「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猶太領袖因此更加想殺祂,原因是:「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5:18

所以19:7其實是約翰福音5:18的回聲

二、「上帝的兒子」不是普通的稱呼

這裡要特別注意。

「上帝的兒子」如果只理解成:「一個很敬虔的人」就會低估約翰福音的意思。

在約翰福音的脈絡裡,「上帝的兒子」與耶穌和父上帝之間獨特的身分與關係有關。

約翰福音1:18說:「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翰福音5:23更說:「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

因此祭司長的控告其實觸及一個非常根本的問題:耶穌究竟是誰?

不是單純:「祂有沒有犯法?」

而是:「祂究竟是不是從父而來的那一位?」

三、為什麼「我們有律法」如此重要?

祭司長說:「我們有律法。」

這表示他們現在改變了控告的方向。

前面彼拉多主要面對的是政治性問題:「祂是不是王?」「祂是否威脅羅馬政權?」

19:7,他們提出:「按照我們的律法,祂應該死。」

也就是:政治控告宗教控告

這是19:7的重要轉折。

四、但這裡出現一個非常深的諷刺

祭司長說:「我們有律法。」

但約翰福音的讀者知道:律法本身就是上帝所賜的。

而現在:人拿著上帝所賜的律法,來審判上帝的兒子。

這就是約翰福音非常深的反諷。

可以說:律法本來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旨意,現在卻被人用來拒絕那位上帝所差來的兒子。

這也與約翰福音5:39形成重要呼應:「你們查考聖經……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所以問題不只是「有沒有律法」,而是:你有律法,卻有沒有認出律法所指向的基督?

五、祭司長說的「該死」是什麼意思?

「他是該死的」是指:按照他們所理解的律法,這是一個足以判處死刑的罪。

他們的神學邏輯是:

耶穌自稱與上帝有獨特關係

這是對上帝的僭越/褻瀆

因此按照律法應當處死

這就是為什麼19:7是整個受審敘事的關鍵。

因為彼拉多一直問的是:「你們到底指控祂犯了什麼政治罪?」

但祭司長現在把問題提升到:「祂宣稱自己是誰?」

六、這節其實逼我們回答一個約翰福音最核心的問題

約翰福音從第一章開始就在問:耶穌究竟是誰?

1:1:「道就是上帝。」

1:14:「道成了肉身。」

1:18:「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5:18:耶穌稱上帝為自己的父,與上帝有獨特關係。

到了19:7「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所以19:7其實不是一個孤立的控告,而是整卷約翰福音基督論的高潮之一

七、這也解釋了為什麼19:8彼拉多更加害怕

下一節馬上說:「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19:8

為什麼?

因為19:7所說的「上帝的兒子」,對彼拉多來說不只是猶太人的宗教爭議。

古代羅馬世界本身也存在「神明、神人、上帝的兒子」等觀念。彼拉多聽見:「上帝的兒子」

可能開始懷疑:「我現在審判的這個人,到底是誰?」

所以19:7直接導向19:8

八、19:7–8是非常漂亮的敘事轉折

你可以注意這個次序:

19:6彼拉多:「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19:7祭司長:「祂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19:8彼拉多:「越發害怕。」

所以彼拉多原本把耶穌當作一個普通的政治犯處理。

但是當他聽到:「上帝的兒子」

事情突然變得不一樣了。

這也是約翰刻意讓讀者感受到的:彼拉多不知道自己正在面對誰。

九、從基督論來看:19:7其實「說對了一半」

這是最令人震撼的地方。

祭司長說:「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他們的意思是:「這是僭妄,所以祂該死。」

但約翰福音的答案卻是:「祂確實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他們的問題不是「這個稱號完全錯了」。

真正的問題是:他們對耶穌身分的判斷是錯的。

他們認為:「如果祂是上帝的兒子,那就是褻瀆。」

約翰卻要讀者知道:「祂就是上帝的兒子,因此這不是褻瀆,而是真理。」

這又是約翰福音的戲劇性反諷

十、與「道成肉身」連在一起看

約翰福音1:14說:「道成了肉身。」

這句話到了19章變得非常具體:

上帝的兒子

成為人

被鞭打

戴荊棘冠冕

被審判

走向十字架

所以19:7不是抽象的三位一體教義討論。

它是:上帝的兒子站在人類的法庭上。

這就是福音最令人震撼的反轉。

十一、加爾文的角度:基督是真上帝也是真人

你上傳的《基督教要義》資料對這一點提供了很好的教義框架。

加爾文強調,上帝的兒子本來就是真上帝,到了時候「取了人的本性」,成為真正的上帝、真正的人,同一位基督;祂成為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

因此約19:7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祭司長看見的是一個人;約翰要我們看見的是上帝的兒子成為人。

而這正是19章的震撼所在:上帝的兒子站在人的審判台前。

十二、不要忽略「律法」與「上帝的兒子」之間的張力

19:7可以濃縮成:「我們有律法」 vs. 「上帝的兒子站在你們面前」

這裡有一個非常深的約翰神學問題:律法是上帝的啟示;耶穌則是上帝最終的啟示。

1:17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所以約翰不是說律法不好。

而是說:律法最終不能取代基督;律法所指向的,正是基督。

因此真正的問題不是:「你有沒有律法?」

而是:「你能不能從律法認出基督?」

十三、19:6–8整段可以這樣理解

經文

發生什麼事

深層意義

19:6

彼拉多宣告耶穌無罪

耶穌是無罪者

19:7

祭司長說祂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耶穌真正的身分成為審判核心

19:8

彼拉多「越發害怕」

他開始意識到事情可能遠超政治案件

19:9

彼拉多問:「你是哪裡來的?」

問題進入耶穌真正來源/身分

19:10–11

耶穌談論彼拉多的權柄

地上的審判官其實也在上帝主權之下

因此19:7不是孤立的一節,它是19:8–11的門。

一句話總結

約翰福音19:7表面上是祭司長根據律法控告耶穌褻瀆,深層卻是整卷約翰福音的核心問題:耶穌究竟是誰?祭司長認為「上帝的兒子」是耶穌該死的理由;約翰卻要讀者看見,祂確實就是上帝的兒子——那位道成肉身、無罪受苦、為罪人走向十字架的主。

而且19:7最值得我們繼續追下去的問題是:為什麼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19:8)? 這會把我們帶進19:8–11非常深的「耶穌從哪裡來、誰真正掌握權柄」的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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