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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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9:7 是整段受審故事的一個關鍵轉折。19:6彼拉多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19:7祭司長卻提出另一個層次的控告:耶穌不只是政治上的問題,而是宗教、神學上的問題。
一、19:7到底在控告耶穌什麼?
核心在最後一句:「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這句話非常重要,因為它把我們帶回約翰福音前面幾章。
約翰福音不是第一次告訴我們,耶穌宣稱自己與父有特殊、獨一的關係。
例如:
約翰福音5:17「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猶太領袖因此更加想殺祂,原因是:「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5:18)
所以19:7其實是約翰福音5:18的回聲。
二、「上帝的兒子」不是普通的稱呼
這裡要特別注意。
「上帝的兒子」如果只理解成:「一個很敬虔的人」就會低估約翰福音的意思。
在約翰福音的脈絡裡,「上帝的兒子」與耶穌和父上帝之間獨特的身分與關係有關。
約翰福音1:18說:「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翰福音5:23更說:「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
因此祭司長的控告其實觸及一個非常根本的問題:耶穌究竟是誰?
不是單純:「祂有沒有犯法?」
而是:「祂究竟是不是從父而來的那一位?」
三、為什麼「我們有律法」如此重要?
祭司長說:「我們有律法。」
這表示他們現在改變了控告的方向。
前面彼拉多主要面對的是政治性問題:「祂是不是王?」「祂是否威脅羅馬政權?」
但19:7,他們提出:「按照我們的律法,祂應該死。」
也就是:政治控告 → 宗教控告
這是19:7的重要轉折。
四、但這裡出現一個非常深的諷刺
祭司長說:「我們有律法。」
但約翰福音的讀者知道:律法本身就是上帝所賜的。
而現在:人拿著上帝所賜的律法,來審判上帝的兒子。
這就是約翰福音非常深的反諷。
可以說:律法本來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旨意,現在卻被人用來拒絕那位上帝所差來的兒子。
這也與約翰福音5:39形成重要呼應:「你們查考聖經……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所以問題不只是「有沒有律法」,而是:你有律法,卻有沒有認出律法所指向的基督?
五、祭司長說的「該死」是什麼意思?
「他是該死的」是指:按照他們所理解的律法,這是一個足以判處死刑的罪。
他們的神學邏輯是:
耶穌自稱與上帝有獨特關係
↓
這是對上帝的僭越/褻瀆
↓
因此按照律法應當處死
這就是為什麼19:7是整個受審敘事的關鍵。
因為彼拉多一直問的是:「你們到底指控祂犯了什麼政治罪?」
但祭司長現在把問題提升到:「祂宣稱自己是誰?」
六、這節其實逼我們回答一個約翰福音最核心的問題
約翰福音從第一章開始就在問:耶穌究竟是誰?
約1:1:「道就是上帝。」
約1:14:「道成了肉身。」
約1:18:「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約5:18:耶穌稱上帝為自己的父,與上帝有獨特關係。
到了19:7:「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所以19:7其實不是一個孤立的控告,而是整卷約翰福音基督論的高潮之一。
七、這也解釋了為什麼19:8彼拉多更加害怕
下一節馬上說:「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19:8)
為什麼?
因為19:7所說的「上帝的兒子」,對彼拉多來說不只是猶太人的宗教爭議。
古代羅馬世界本身也存在「神明、神人、上帝的兒子」等觀念。彼拉多聽見:「上帝的兒子」
可能開始懷疑:「我現在審判的這個人,到底是誰?」
所以19:7直接導向19:8。
八、19:7–8是非常漂亮的敘事轉折
你可以注意這個次序:
19:6彼拉多:「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19:7祭司長:「祂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19:8彼拉多:「越發害怕。」
所以彼拉多原本把耶穌當作一個普通的政治犯處理。
但是當他聽到:「上帝的兒子」
事情突然變得不一樣了。
這也是約翰刻意讓讀者感受到的:彼拉多不知道自己正在面對誰。
九、從基督論來看:19:7其實「說對了一半」
這是最令人震撼的地方。
祭司長說:「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他們的意思是:「這是僭妄,所以祂該死。」
但約翰福音的答案卻是:「祂確實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他們的問題不是「這個稱號完全錯了」。
真正的問題是:他們對耶穌身分的判斷是錯的。
他們認為:「如果祂是上帝的兒子,那就是褻瀆。」
約翰卻要讀者知道:「祂就是上帝的兒子,因此這不是褻瀆,而是真理。」
這又是約翰福音的戲劇性反諷。
十、與「道成肉身」連在一起看
約翰福音1:14說:「道成了肉身。」
這句話到了19章變得非常具體:
上帝的兒子
↓
成為人
↓
被鞭打
↓
戴荊棘冠冕
↓
被審判
↓
走向十字架
所以19:7不是抽象的三位一體教義討論。
它是:上帝的兒子站在人類的法庭上。
這就是福音最令人震撼的反轉。
十一、加爾文的角度:基督是真上帝也是真人
你上傳的《基督教要義》資料對這一點提供了很好的教義框架。
加爾文強調,上帝的兒子本來就是真上帝,到了時候「取了人的本性」,成為真正的上帝、真正的人,同一位基督;祂成為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
因此約19:7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祭司長看見的是一個人;約翰要我們看見的是上帝的兒子成為人。
而這正是19章的震撼所在:上帝的兒子站在人的審判台前。
十二、不要忽略「律法」與「上帝的兒子」之間的張力
19:7可以濃縮成:「我們有律法」 vs. 「上帝的兒子站在你們面前」
這裡有一個非常深的約翰神學問題:律法是上帝的啟示;耶穌則是上帝最終的啟示。
約1:17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所以約翰不是說律法不好。
而是說:律法最終不能取代基督;律法所指向的,正是基督。
因此真正的問題不是:「你有沒有律法?」
而是:「你能不能從律法認出基督?」
十三、19:6–8整段可以這樣理解
|
經文 |
發生什麼事 |
深層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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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彼拉多宣告耶穌無罪 |
耶穌是無罪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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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祭司長說祂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
耶穌真正的身分成為審判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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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彼拉多「越發害怕」 |
他開始意識到事情可能遠超政治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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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
彼拉多問:「你是哪裡來的?」 |
問題進入耶穌真正來源/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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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11 |
耶穌談論彼拉多的權柄 |
地上的審判官其實也在上帝主權之下 |
因此19:7不是孤立的一節,它是19:8–11的門。
一句話總結
約翰福音19:7表面上是祭司長根據律法控告耶穌褻瀆,深層卻是整卷約翰福音的核心問題:耶穌究竟是誰?祭司長認為「上帝的兒子」是耶穌該死的理由;約翰卻要讀者看見,祂確實就是上帝的兒子——那位道成肉身、無罪受苦、為罪人走向十字架的主。
而且19:7最值得我們繼續追下去的問題是:為什麼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19:8)? 這會把我們帶進19:8–11非常深的「耶穌從哪裡來、誰真正掌握權柄」的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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