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詩 篇 119:25-32

 

25 我 的 性 命幾 乎 歸 於 塵 土 ; 求 你 照 你 的 話 將 我 救 活 !

 26 我 述 說 我 所 行 的 , 你 應 允 了 我 ; 求 你 將 你 的 律 例 教 訓 我 !

 27 求 你 使 我 明 白 你 的 訓 詞 , 我 就 思 想 你 的 奇 事 。

 28 我 的 心 因 愁 苦 而 消 化 ; 求 你 照 你 的 話 使 我 堅 立 !

 29 求 你 使 我 離 開 奸 詐 的 道 , 開 恩 將 你 的 律 法 賜 給 我 !

 30 我 揀 選 了 忠 信 的 道 , 將 你 的 典 章 擺 在 我 面 前 。

 31 我 持 守 你 的 法 度 ; 耶 和 華 啊 , 求 你 不 要 叫 我 羞 愧 !

 32 你 開 廣 我 心 的 時 候 , 我 就 往 你 命 令 的 道 上 直 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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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人體會到人的走向是從搖籃到墳墓,努力一生最後之結果歸於塵土,化為無有。這是我們肉體之變化,我們的靈魂將歸何處?可是就以色列人而言,人的身體和靈魂是分不開的,無法單獨存在,所以視死亡如同睡覺,直到有一天身體與靈魂會一同活過來,所以詩人會說:『求 !』

 

    詩人思想到永恆之事,就想到上帝的律法。因為上帝之律法是人生的指引和保障,人唯有在上帝之律法引導之下,才知道該做不該做的事。正如在公司上班有“標準作業程序”或社會上有“法令與法規”等。但是,上帝之律法是有永生之保障,使人得永遠之福樂!

 

    雖然馬丁路德提倡因信稱義”,但是我們不可以將上帝的律法拋棄,因為人雖稱義,仍然要履行“工作之約”(或稱為“行為之約”)。雖然主耶穌已經為我們盡了“工作之約”之義,但我們仍然要遵行,因為這是上帝之命令。所以,基督徒不可撇棄舊約聖經,仍然要用心研讀,正如主耶穌所言:在舊約裡面有生命。舊約裡亦記載著耶穌基督的事蹟,要認識主一定要閱讀舊約。

 

<禱告>

親愛的天父:

    整本聖經啟示祢的真理和表達祢的心意,願祢的話滋潤我的生命,使主的榮美能藉我彰顯,使主得著榮耀,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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