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20:30-31

 


20:30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20: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30 Jesus performed many other signs in the presence of his disciples, which are not recorded in this book. 31 But these are written that you may believe[b] that Jesus is the Messiah, the Son of God, and that by believing you may have life in his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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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段話我們知到聖經寫作的原則:「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雖然說是上帝在創世以先已經預定一些人得救,一些人不得救!但是這樣的預定並沒有讓人清楚顯明是誰得救或誰不得救,其實人因為罪得緣故也不清楚;但是清楚的信靠耶穌基督就必得救,並且因祂的名得永生,為何不快快信主呢?何須去探究自己或別人有否預定得救呢?

 

    然而這樣說並不是否定預定論,而是因為預定論更堅信我們既然靠耶穌基督而得救,就必享受永生,是永不失落的恩典,只要我們堅持一生跟隨主耶穌直到見主面,這就是被預定得救的人,有何好懷疑呢?

 

    我們不要受一些現代的「自由意志」觀點影響,他們談的「自由意志」只是人的選擇權;我們談的「自由意志」是在上帝的權能下,能夠不受障礙的來服事主、敬拜主、親近主的自由意志。所以,因著上帝的主權,我們才有真正的自由意志,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罪的權勢就是使人和上帝隔絕,完全無能力來服事主,棄絕耶穌基督的救恩,害怕上帝的審判!

 

    求主保守,讓我們因為《聖經》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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