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約翰福音20: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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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0:28是整個「多馬事件」的神學高峰。如果20:25是「我總不信」,20:27是耶穌讓多馬面對祂的傷痕,那麼20:28就是多馬終於作出信仰告白:

這短短七個字,在約翰福音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基督論意義。

一、這不是單純的「我相信你復活了」

我們首先要注意:

多馬並沒有說:「我相信你真的復活了。」

也沒有說:「老師,你真的回來了。」

他說的是:「我的主!我的上帝!」

希臘原文是: κύριός μου κα θεός μου
ho kyrios mou kai ho theos mou

直譯:「我的主和我的上帝。」

這是一個非常直接、非常強烈的認信。

所以多馬的信仰不只是:相信一件事情——耶穌復活了。

而是相信一個人——復活的耶穌就是主,就是上帝。

二、「我的主」:多馬承認耶穌是主

「主」是:κύριοςkyrios

這個字可以在一般語境中表示:

  • 主人
  • 主人家
  • 尊貴的人

但在約翰福音的神學脈絡中,「主」遠不只是禮貌性的稱呼。

請回頭看約翰福音開頭:「道就是上帝。」(約1:1

到了20:28「我的主!我的上帝!」

因此約翰福音從:「道就是上帝」

走到「我的主!我的上帝!」

這形成一個非常漂亮的首尾呼應。

三、「我的上帝」:這是整卷約翰福音最直接的基督論告白之一

這一句尤其重要:「我的上帝!」

多馬直接把:θεόςtheos)=上帝

用來稱呼復活的耶穌。

所以從約翰福音本身來看,20:28是非常重要的經文:耶穌不只是上帝所差遣的一位先知。

耶穌不只是彌賽亞。

耶穌不只是上帝的兒子。

祂就是:「上帝」。

這與約1:1「道就是上帝」

形成強烈的呼應。

因此整卷約翰福音的基督論,在20:28達到一個高峰。

四、最令人感動的是:「我的」

多馬不是只說:「主!」

也不是只說:「上帝!」

而是「我的主!」「我的上帝!」

這個「我的」非常重要。

因為這不是一個抽象的神學命題。

多馬不是在寫:「耶穌具有神性。」

他是在面對耶穌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這是一個個人的信仰告白

也就是我承認祂是誰,而且我把自己放在祂面前。


五、所以「我的主」包含委身

多馬不是只得到一個理性答案:「原來耶穌真的復活了。」

而是從:「我總不信」

走向:「我的主!」

這表示他的生命立場改變了。

以前我需要證明。

現在祂是我的主。

以前我需要自己確認。

現在我承認祂是誰。

所以真正的信仰不只是:知道耶穌是誰。

而是承認耶穌是我的主。

六、20:28其實回答了20:25的疑惑

20:25:「我非看見……我總不信。」

這句話表面上是在問:「耶穌真的復活了嗎?」

但耶穌在20:27顯現傷痕之後,多馬的答案卻超越了原來的問題:「我的主!我的上帝!」

也就是說:

多馬原本要確認:「祢是不是復活了?」

結果遇見耶穌後,他認出:「祢是誰。」

這是巨大的神學轉折。

七、真正的信仰不只是「相信復活」

這一點對今天的教會非常重要。

有些人可能相信:「耶穌歷史上確實存在。」

也可能相信:「耶穌可能真的復活。」

但約翰福音所要求的信仰更深:「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20:31

20:28把這個信仰濃縮成一句:「我的主!我的上帝!」

所以基督教信仰不是單純相信:「有復活這件事。」

而是「我相信復活的耶穌是主,是上帝,我把自己交託給祂。」

八、這句話與約翰福音1:1形成首尾呼應

這是我認為20:28最美的文學結構之一。

約翰福音1:1「道就是上帝。」

這是敘述者宣告。

但讀者可能會問:「耶穌真的就是上帝嗎?」

整卷福音書一路帶著這個問題走。

到了20:28

多馬

「我的主!我的上帝!」

現在不是敘述者單方面說:「耶穌是上帝。」

而是門徒親自對復活的耶穌作出告白。

所以可以說:1:1是約翰的神學宣告;20:28是多馬的信仰宣告。

兩者共同指向:耶穌的神性。

九、20:28也與約20:27的「傷痕」密不可分

這是非常重要的。

多馬不是在抽象地看見一個「上帝」。

他看見的是:釘痕。肋旁的傷口。

然後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因此約翰把兩個概念緊緊放在一起:十字架的傷痕上帝的榮耀這非常符合約翰福音的神學。

在約翰福音中,十字架不是單純的羞辱。

十字架同時是:基督得榮耀的時刻。

所以多馬是在:傷痕中認出榮耀。

被釘者身上認出上帝。

十、這與約翰福音「道成肉身」完全一致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20:27釘痕、肋旁。

20:28「我的上帝!」

你會發現約翰福音始終拒絕把耶穌的神性與祂真實的人性分開。

祂是:真正成為肉身的道。

所以這位「上帝」:真的受苦。真的被釘。真的死亡。真的復活。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非常核心的基督論。

十一、從三一上帝學來看,20:28也不能孤立

我們不能因為多馬說:「我的上帝」

就把整個約翰福音簡化成:「耶穌就是父上帝,所以父與子沒有區別。」

因為約翰同時清楚區分:父與子。

例如:

「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這不是說:「我就是父。」

而是說父與子在神性上合一。

因此20:28最適合放在整個新約三一神學裡理解:耶穌是真神,但祂不是父上帝這個位格。也就是一位上帝父、子、聖靈三個位格。

這是後來三一論神學的重要基礎。

十二、這句話也與約20:31直接連接

20:28「我的主!我的上帝!」

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這兩節放在一起非常有意義。

20:28是:多馬的信仰告白。

20:31是:約翰寫作的目的。

也就是說:約翰希望讀者像多馬一樣,認出耶穌真正的身份。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約翰對讀者說:「這些事記下來,是要叫你們信。」

因此多馬其實是讀者的模範。

十三、注意:多馬沒有真正「摸」耶穌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

20:27耶穌說:「伸過你的指頭來……

但是20:28沒有說:「多馬伸手摸了。」

而是「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所以約翰甚至沒有明確告訴我們:多馬到底有沒有摸耶穌的傷口。

敘事的重點迅速從觸摸轉向信仰告白。

這非常重要。

耶穌給了多馬所需要的確認,但故事的高潮不是「多馬摸到了」。

而是多馬認出了耶穌的身份。

十四、這也是20:29「沒有看見就信」的前奏

耶穌接著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這句話不是貶低多馬。

而是在把故事推向:後來的教會。

多馬是:看見相信

我們今天是:沒有親眼看見藉著使徒見證相信

所以多馬的告白:「我的主!我的上帝!」

其實也成為後世基督徒的告白。

十五、從改革宗角度:這是「信心的對象」問題

改革宗神學會特別強調:信心本身不是最重要的,信心所相信的對象才是。

一個人可以非常有信心,但如果信錯對象,仍然沒有救恩。

多馬的信心最後不是建立在:「我很確定。」

而是建立在:「我的主!我的上帝!」

所以基督徒的信仰不是:「我相信得夠不夠強?」

更根本的問題是:「我所信的是誰?」

約翰20:28的答案非常清楚:耶穌基督。

十六、20:28也讓「主」與「救恩」連在一起

如果耶穌只是:一位偉大的教師

那麼多馬不需要說:「我的上帝。」

如果耶穌只是:一位先知

也不需要說:「我的主。」

但如果耶穌是:主與上帝

那麼人的回應就不只是:「我佩服祂。」

而是「我的主!」

這意味著信仰具有:

  • 敬拜
  • 順服
  • 委身
  • 信靠

所以20:28不是單純的「神學命題」。

它是一個敬拜性的告白。

十七、把20:25–28放在一起看

你前面一路問20:2520:2620:27,現在20:28就能看出完整的故事:

20:25多馬:「我總不信。」

20:26耶穌:「願你們平安!」

20:27耶穌:「看我的手……看我的肋旁。」

20:28多馬:「我的主!我的上帝!」

這是一條完整的信仰道路:疑惑相遇看見傷痕認出身份信仰告白

而且最美的是:耶穌不是先要求多馬有信心,然後才向他顯現。

而是耶穌主動來到多馬面前,使他能夠相信。

十八、約翰20:28的神學核心

如果要把這節濃縮成四個層次:

基督論 耶穌是上帝。

復活論 被釘的耶穌就是復活的耶穌。

信仰論 真正的信心是承認耶穌是誰。

救恩論 信心不是抽象相信,而是把自己交託給「我的主」。

最後總結

「我的主!我的上帝!」

是約翰福音20:28最重要的核心。

多馬原本說:「我非看見……我總不信。」

但當復活的耶穌帶著十字架的傷痕站在他面前,多馬不只是確認「耶穌真的復活了」,而是認出:這位被釘的耶穌,就是主,就是上帝。

因此20:28可以說是:約翰福音對耶穌身份最直接、最濃縮的信仰告白之一。

更深一層來說:多馬不是在「復活」裡失去十字架,而是在十字架的傷痕裡認出復活的主;他不是只相信一件神蹟,而是把自己交給那位「我的主、我的上帝」。

而這正是約翰希望每一位讀者最終作出的回應:「我的主!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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