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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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0:30是20:24–29「多馬事件」之後的重要總結。前面多馬從「我總不信」走到「我的主!我的上帝!」,20:30則開始把視線從多馬這一個人轉向整卷福音書的寫作目的。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約20:30)
這一節雖然很短,卻涉及「神蹟、記載、選擇性寫作、使徒見證」幾個重要問題。
一、先看20:30的位置:它不是普通的附帶說明
20:30–31其實是一個完整的單元:
20:30
耶穌還行了許多神蹟,沒有都記下來。
20:31 但這些事記下來,是要叫你們信……
因此20:30回答的是:「約翰福音是不是把耶穌所有的事情都寫下來?」
答案:不是。
而20:31進一步回答:「那麼,為什麼只記這些事?」
答案:「要叫你們信。」
所以20:30與20:31必須一起讀。
二、「另外行了許多神蹟」:約翰承認自己沒有記錄全部
經文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
這句話非常重要。
約翰不是說:「耶穌只做過約翰福音所記載的那些事情。」
反而明確承認:還有許多神蹟沒有寫進這卷福音書。
所以約翰福音不是一本:「耶穌一生所有事情的完整傳記。」
它是一部:有選擇、有目的的福音書。
三、「神蹟」在約翰福音中不只是超自然奇事
約翰使用「神蹟」這個概念時,非常值得注意。
約翰福音常用:σημεῖον(sēmeion)
意思是:「記號、神蹟、sign」
所以約翰所關心的不只是:耶穌能不能行超自然的事情?
而是:這個神蹟「指向」誰?
例如:迦拿婚宴水變成酒。
問題不只是:「耶穌怎麼做到的?」
而是「祂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約2:11)
所以神蹟是指向耶穌身份的記號。
四、約翰記錄神蹟,是為了讓人認識耶穌
這是20:30最重要的背景。
約翰所記載的神蹟,經常具有一個共同方向:神蹟 → 顯出榮耀 → 人相信耶穌
例如:
約2:11「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約4:54「這是耶穌從猶太回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件神蹟。」
約6章五餅二魚之後,耶穌把眾人的注意力從:「食物」
帶向:「生命的糧」
所以約翰的神蹟不是魔術表演。
它們是:指向耶穌身份的記號。
五、為什麼約翰說「沒有記在這書上」?
這句話非常值得我們思想。
約翰似乎在告訴讀者:「我知道還有很多事情,但我沒有全部寫。」
為什麼?
因為福音書不是:「資料越多越好。」
而是「所選的材料能不能帶領人認識基督?」
這與20:31直接相連:「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約翰不是追求:完整百科全書式的耶穌傳記。
他的目標是:見證耶穌是誰。
六、這就是「選擇性寫作」
約翰其實很誠實地告訴我們:「我沒有把所有事情都寫下來。」
這讓我們理解福音書的性質。
福音書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從出生到死亡,每一天發生什麼事情的完整傳記。」
而是:使徒性的見證與神學性的敘事。
作者在眾多傳統、事件、教導中作出選擇,藉此把讀者帶向一個核心信仰:
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七、「在門徒面前」非常重要
經文不是單純說:「耶穌行了許多神蹟。」
而是:「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
這與約翰的「見證」神學密切相關。
門徒不是旁觀者。
他們是:見證人。
他們看見耶穌所行的事。
他們聽見耶穌的話。
他們看見耶穌被釘。
他們遇見復活的耶穌。
所以約翰福音的權威不是:「我自己想像了一個耶穌。」
而是:「我們看見了,現在為祂作見證。」
八、這與20:29「沒有看見就信」形成非常漂亮的連接
這裡可以看到一個很重要的結構:
第一代門徒 看見
↓
門徒作見證 「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
約翰記錄見證 「這些事記下來」
↓
後來的讀者 沒有親眼看見
↓
卻可以相信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所以20:30其實是20:29與20:31之間的橋樑。
九、這也解釋為什麼20:30用「另外」
「另外」的意思不是:「這些神蹟不重要。」
而是除了約翰已經記錄的這些之外,還有更多。
因此我們不能把約翰福音裡的神蹟理解成:「耶穌所有神蹟的完整清單。」
它是一個經過選擇的神蹟見證集合。
約翰選擇它們,是因為它們能夠幫助讀者回答:「耶穌究竟是誰?」
十、約翰福音的「七個神蹟」傳統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
在約翰福音1–12章,傳統上常把幾個重要的「記號」特別整理出來:
- 水變酒(2:1–11)
- 醫治大臣的兒子(4:46–54)
- 醫治畢士大池的病人(5:1–9)
- 五餅二魚(6:1–14)
- 在海面行走(6:16–21)
- 醫治生來瞎眼的人(9:1–7)
- 拉撒路復活(11:1–44)
但20:30特別提醒我們:不要以為這就是耶穌全部的神蹟。
因為「另外行了許多神蹟。」
所以這些「七個記號」是選擇性的神學安排,不是耶穌所有神蹟的完整目錄。
十一、最重要的是:神蹟不是終點
這點非常重要。
約翰沒有說:「把神蹟記下來,讓你們覺得耶穌很厲害。」
而是20:31:「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因此神蹟本身不是終點。
神蹟指向基督。
而相信基督又帶到生命。
所以可以畫成
神蹟
↓
記號
↓
指向耶穌
↓
認識祂是基督、上帝的兒子
↓
相信
↓
得生命
這就是20:30–31的神學邏輯。
十二、這與「神蹟奇觀」的信仰很不一樣
今天有時候人會問:「基督教能不能證明神蹟?」
但約翰真正的問題不是:「你喜不喜歡神蹟?」
而是:「神蹟指向誰?」
如果一個人只看見:五餅二魚
卻沒有看見:「生命的糧」
那麼他只看見了神蹟,沒有看見神蹟的「記號」意義。
如果一個人只看見:拉撒路從墳墓出來
卻沒有看見:「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那麼他仍然沒有真正理解神蹟。
因此約翰福音不是要我們停留在神蹟,而是透過神蹟看見基督。
十三、20:30與20:31是一個非常漂亮的「但是」
20:30:「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20:31:「但記這些事……」
這個「但」非常重要。
意思是:「還有很多我沒有寫;但我寫下這些,已經足夠達成我的目的。」
所以約翰不是說:「我沒有把全部證據給你。」
而是「我所記錄的這些見證,足以把你帶到信仰的決定。」
十四、這對我們今天讀聖經非常重要
20:30提醒我們:聖經不是把所有歷史資料都保存下來。
約翰福音自己承認:「沒有記在這書上。」
因此當我們問:「為什麼約翰沒有記這件事?」
我們首先應該接受一個事實:作者有選擇材料的自由與目的。
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約翰為什麼選擇記這件事?」
這是聖經詮釋非常重要的原則。
不要只問:「發生了什麼?」
也要問:「作者為什麼告訴我這件事?」
十五、從神學角度:20:30是在說「聖經足夠,但不是窮盡」
這裡可以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區分:聖經不是「窮盡性的」
也就是:它沒有把耶穌所有事情都記下來。
但它是:「目的性充分的」
也就是:作者認為所記的這些事足以帶領讀者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這正是20:31。
所以沒有記錄全部 ≠ 記錄不足以傳達福音。
約翰沒有寫「所有」。
但他寫「這些事」
為的是「叫你們信。」
十六、這節與20:28多馬的告白連在一起看
這是很有意思的。
20:28:「我的主!我的上帝!」
20:29:「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20:30:「耶穌……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
因此約翰的思路是:多馬看見 → 多馬相信 → 多馬告白。
但讀者沒有看見 → 讀者讀見證 → 讀者相信 → 讀者也承認耶穌是基督。
這就是20:30真正的功能。
十七、從改革宗角度來看
如果從改革宗的「聖經論」來讀20:30–31,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
上帝沒有必要把所有關於耶穌的資料都啟示給我們,祂啟示的是為了救恩與信仰所必要的內容。
約翰20:31自己說明目的:「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聖經的目的不是滿足我們所有的好奇心。
它不是要回答:「關於耶穌,我想知道的一切。」
而是要帶我們:認識基督、相信基督、因祂得生命。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改革宗讀經觀。
十八、20:30也幫助我們理解「聖經的中心不是資料,而是基督」
如果有人讀約翰福音只是在收集:
- 神蹟
- 教訓
- 歷史事件
- 奇聞
他還沒有到約翰的目的。
約翰的中心是:耶穌是誰?
20:31直接回答:「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因此我們可以把20:30的「神蹟」理解成一條箭頭:神蹟 → 基督
而20:31則是:基督 → 信心 → 生命
十九、20:30與20:31可以濃縮成一句話
約翰沒有記錄耶穌所有的神蹟,因為他的目的不是寫一本完整的耶穌事蹟百科,而是從眾多見證中選擇足以指向耶穌身份的「記號」,使讀者相信祂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因信祂得生命。
最後用一個結構來記住20:30–31
20:30還有很多神蹟沒有記下來。
↓
20:31但這些被記下來的神蹟有一個目的。
↓
目的①叫你們信
↓
信什麼?耶穌是基督
↓
祂是誰?上帝的兒子
↓
結果?因祂的名得生命
所以約翰20:30真正要我們明白的不是:「耶穌還有很多神蹟沒有寫。」
而是「聖經所記載的不是全部,但上帝藉著所記載的這些見證,已經把我們帶到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你是否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而這正好把20:30帶進20:31——20:30是「為什麼不是全部」,20:31是「為什麼記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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