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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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於猶太人而言除了律法很重要,割禮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記號,表示他們是屬於上帝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以下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割禮之約的記載(創世記17章1-14節)︰
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17:3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17:4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
17: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7: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在這之前,創世記15章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因此,保羅要表達的真理是︰因信就可以稱義,外邦人(非猶太人)信主耶穌,可以不用受割禮,割禮與稱義得無關,只要因信就稱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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