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For I resolved to know nothing while I was with you except Jesus Christ and him cruc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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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徒而言,「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是最基本信仰。因為這是我們的救贖的證據與保證,靠此我們可以與上帝和好,並且被接納為兒女,甚至成為「後嗣」,與眾聖徒一同承受上帝國為基業。
在此我們先來認識「耶穌基督」,「耶穌」是名字,「基督」是職稱。「耶穌」這名字是從「約書亞」轉換過來的,是「上帝的拯救者」的意思。這個名字在主耶穌的時代是非常普通的名字,正如「馬利亞」也是如此。「基督」在希伯來是「彌賽亞」,是具有尊貴地位,君王、祭司和先知在任職前,需要受膏抹,所以「基督」是指「受膏抹的人」。
「耶穌基督」的稱呼表示祂是尊貴的,是在上帝和人中間服事的。祂不僅被稱為「上帝的兒子」,更是「道成肉身」,完全的上帝取了人性,也成了完全的人,在世上過沒有「罪」的生命。所以,祂的無罪也如衣服,讓我們可以披上,也因為祂完成「上帝的義」,使我們屬祂的人,因祂的義行,在上帝面前被「稱義」。
「耶穌基督」不僅自己完成「上帝的義」,還為我們這些屬祂的人成為「贖罪祭」,也就是「祂釘十字架」。
申命記21:22-23:「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詛的。」
祂被釘十字架如同掛在木頭上,這等人在上帝面是前受咒詛的。祂為我們罪的緣故成為咒詛,並為我們的眾罪而死。在此向世人顯明上帝極大的「愛」。上帝愛我們到一個地步,願意用祂獨生愛子的性命,來補足我們對祂的虧欠,因為我們人類自始祖開始就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與上帝斷絕關係,而落入滅亡,也就是「永死」。
然而,「耶穌基督」的「死」卻把「死亡」的權勢敗壞了,從此「死亡」不再禁錮人。「耶穌基督」自己成為初熟的果子,首先復活,讓人確定祂已戰勝死亡,讓我們也有復活和永生之盼望。因此,若沒有「十字架」的死,就沒有榮耀之復活。
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祂在世上無罪之生活,不僅使我們這些屬於祂的人罪得赦免,更與上帝和好,還成為祂的兒女,更是承受上帝國為基業,享受永遠之福樂,這也是上帝何等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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