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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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文背景
約翰福音11章記載耶穌要往猶太地去,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
當耶穌決定返回伯大尼時,門徒十分擔心:「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11:8)
耶穌回答:「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11:9-10)
因此,11:9-10主要是在回答門徒對危險的憂慮。
二、字面意義
耶穌用日常生活的比喻:
- 白天行走 → 有陽光照明,不容易跌倒
- 夜晚行走 → 看不見路,容易跌倒
這是當時人人都能理解的常識。
但約翰福音從來不只停留在字面,而是帶有深層屬靈意義。
三、屬靈意義
1. 光象徵耶穌和上帝的旨意
在約翰福音中,「光」是一個重要主題:
「我是世界的光。」(約8:12)
因此:
- 在光中行走 = 在基督裡行走
- 在黑暗中行走 = 離開基督、離開上帝的旨意
耶穌的意思是:只要我仍然按照父上帝的旨意工作,我就不會在使命完成之前被人害死。
換句話說:「我的時間仍在父上帝手中。」
2. 耶穌正在「白日」中工作
約翰福音經常提到:「我的時候還沒有到。」(2:4、7:30、8:20)
到了後面:「時候到了。」(12:23)
因此11:9-10暗示:
- 耶穌的受難時刻尚未來到
- 祂仍在上帝所安排的「白日」裡
所以祂不需要因人的威脅而退縮。
3. 門徒也被邀請在光中跟隨
這句話不只適用於耶穌。
對門徒而言:若因恐懼而拒絕跟隨主,就是走入黑暗。若順服上帝的帶領,即使有危險,仍是在光中行走。
四、約翰福音的神學層面
約翰特別喜歡使用:
- 光與黑暗
- 信與不信
- 生命與死亡
作為對比。
在11章非常有意思:
- 門徒害怕死亡
- 拉撒路已經死亡
- 猶太領袖準備殺害耶穌
然而耶穌卻談到「光」。
因為真正的問題不是死亡,而是是否活在上帝的光中。
因此:在光中,即使面對死亡,仍有生命。在黑暗中,即使活著,其實已經跌倒。這正是拉撒路事件所要顯明的核心信息。
五、對今日信徒的應用
約11:10提醒信徒:
- 不要只憑環境判斷道路
- 門徒看見的是危險
- 耶穌看見的是父上帝的旨意
- 順服上帝比逃避風險更重要
- 上帝的光照亮道路
- 光中的道路未必容易,但不會迷失
- 真正的跌倒不是遭遇苦難
- 而是離開基督的光
簡要總結
約翰福音11:10的意思不是單純談論白天和黑夜,而是藉著「光與黑暗」的比喻說明:人若行在上帝的旨意和基督的光中,就不致跌倒;人若離開基督而憑自己行事,就如在黑夜中行走,終必跌倒。
在當時,耶穌是向害怕的門徒宣告:祂的生命掌握在父上帝手中,在上帝所定的時候未到以前,祂必須勇敢完成上帝交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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