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11: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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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文背景

約翰福音11章記載耶穌要往猶太地去,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

當耶穌決定返回伯大尼時,門徒十分擔心:「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11:8

耶穌回答:「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11:9-10

因此,11:9-10主要是在回答門徒對危險的憂慮。

二、字面意義

耶穌用日常生活的比喻:

  • 白天行走有陽光照明,不容易跌倒
  • 夜晚行走看不見路,容易跌倒

這是當時人人都能理解的常識。

但約翰福音從來不只停留在字面,而是帶有深層屬靈意義。

三、屬靈意義

1. 光象徵耶穌和上帝的旨意

在約翰福音中,「光」是一個重要主題:

「我是世界的光。」(約8:12

因此:

  • 在光中行走 = 在基督裡行走
  • 在黑暗中行走 = 離開基督、離開上帝的旨意

耶穌的意思是:只要我仍然按照父上帝的旨意工作,我就不會在使命完成之前被人害死。

換句話說:「我的時間仍在父上帝手中。」

2. 耶穌正在「白日」中工作

約翰福音經常提到:「我的時候還沒有到。」(2:47:308:20

到了後面:「時候到了。」(12:23

因此11:9-10暗示:

  • 耶穌的受難時刻尚未來到
  • 祂仍在上帝所安排的「白日」裡

所以祂不需要因人的威脅而退縮。

3. 門徒也被邀請在光中跟隨

這句話不只適用於耶穌。

對門徒而言:若因恐懼而拒絕跟隨主,就是走入黑暗。若順服上帝的帶領,即使有危險,仍是在光中行走。

四、約翰福音的神學層面

約翰特別喜歡使用:

  • 光與黑暗
  • 信與不信
  • 生命與死亡

作為對比。

11章非常有意思:

  • 門徒害怕死亡
  • 拉撒路已經死亡
  • 猶太領袖準備殺害耶穌

然而耶穌卻談到「光」。

因為真正的問題不是死亡,而是是否活在上帝的光中。

因此:在光中,即使面對死亡,仍有生命。在黑暗中,即使活著,其實已經跌倒。這正是拉撒路事件所要顯明的核心信息。

五、對今日信徒的應用

11:10提醒信徒:

  1. 不要只憑環境判斷道路
    • 門徒看見的是危險
    • 耶穌看見的是父上帝的旨意
  2. 順服上帝比逃避風險更重要
    • 上帝的光照亮道路
    • 光中的道路未必容易,但不會迷失
  3. 真正的跌倒不是遭遇苦難
    • 而是離開基督的光

簡要總結

約翰福音11:10的意思不是單純談論白天和黑夜,而是藉著「光與黑暗」的比喻說明:人若行在上帝的旨意和基督的光中,就不致跌倒;人若離開基督而憑自己行事,就如在黑夜中行走,終必跌倒。

在當時,耶穌是向害怕的門徒宣告:祂的生命掌握在父上帝手中,在上帝所定的時候未到以前,祂必須勇敢完成上帝交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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