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 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5 God presented Christ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through the shedding of his blood—to be received by faith. He did this to demonstrate his righteousness, because in his forbearance he had left the sins committed beforehand unpunished— 26 he did it to demonstrate his righteousness at the present time, so as to be just and the one who justifies those who have faith in 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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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是一種轉移與贈予式的恩典,源頭在於上帝的作為,不在於人的作為,而且是上帝主動的作為。這是超人可以想像與解釋的作為,人對這樣的作為只有接受,不可以用別的取代,更不可以將榮耀歸給自己!
許多人認為「信靠上帝」是來自人的作為,如別人的探訪、關懷與真理的解說。這些是人必須的作為,但是真正賦予新生命並使之成長的是上帝,而不是人可以或有辦法做到的!正如人栽種或畜牧需要努力,但是真正的成就還是在上帝,人只是順從法則而行。
今天若沒有「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就無法讓祂的義藉著人的信來顯明並賜予給人,人就沒有辦法被「稱義」,救贖之恩就無法成立!更何況傳福音的人也清楚知道,沒有上帝的動工,要讓人信主是不可能的!
因此,對於人的得救,我們要將榮耀歸給上帝,要述說上帝的作為而非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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