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17:2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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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NA28):

καθς δωκας ατ ξουσίαν πάσης σαρκός, να πν δέδωκας ατ δώσ ατος ζων αώνιον.

這一節說明了17:1「榮耀你的兒子」的原因。耶穌求得榮耀,不是為自己的尊榮,而是為了完成父所交付的救贖使命:把永生賜給屬於父的人。

一、經文結構

可以分成三部分:

  1. 父賜給子權柄「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

                                            ↓

  1. 目的 「叫他……

                                              ↓

  1. 使命「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因此,全節可概括為:父賜權柄子執行使命信徒得永生。

二、「你曾賜給他權柄」

希臘文:δωκας ατ ξουσίαν
「你賜給他權柄」

這裡的**ξουσία(exousia**意思是:

  • 權柄
  • 合法的權力
  • 統治權
  • 審判權

它不同於δύναμιςdynamis,後者偏向能力或力量;ξουσία則強調合法授予的權威。

約翰福音多次提到這種權柄:

  • 5:27:「父賜給子行審判的權柄。」
  • 10:18:「我有權柄捨命,也有權柄取回來。」
  • 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因此,耶穌的權柄不是奪來的,而是父所賜的

三、「管理凡有血氣的」

原文:πάσης σαρκός

直譯:一切肉體

「肉體」(σάρξ)在這裡不是指罪性,而是希伯來語「凡有血氣的」(如創世記6:12、以賽亞書40:5)的表達方式,意思就是:全人類。

所以:耶穌擁有對全人類的權柄。

這也呼應:

  • 詩篇2篇(彌賽亞統治萬邦)
  • 但以理書7:13–14(人子得著永遠的權柄)

約翰在此表明,耶穌不是僅僅猶太人的彌賽亞,也是全人類的主。

四、「叫他將永生賜給……

這裡的重點是:耶穌擁有權柄,不是主要為了審判,

而是:賜生命。

約翰福音一直強調:生命(ζωή

例如:

1:4「生命在他裡頭。」

3:16「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0:10「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

因此:耶穌最大的權柄,就是把生命賜給人。

五、「你所賜給他的人」

這句話在17章反覆出現(如17:6924)。

表示:信徒是父所賜給子的。

這裡呈現約翰福音的重要神學:

把人賜給子

子救贖他們

子保守他們

最後帶他們進入榮耀。

這顯示救恩是三一上帝共同的工作。

關於預定與人的回應

不同神學傳統有不同理解:

**改革宗(加爾文派)**認為:

  • 「你所賜給他的人」反映上帝主權性的揀選,父預先將蒙恩的人賜給子,救恩始於上帝的恩典。

**亞米念派(衛斯理宗等)**則認為:

  • 上帝願意萬人得救,這裡強調的是父把那些憑信心回應福音的人交託給子,並不排除人的自由回應。

共同點是:

  • 救恩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 永生藉著耶穌基督賜下。
  • 人若得永生,都是因為與基督聯合。

六、「永生」

希臘文:ζω αώνιος

約翰福音中的「永生」不只是:永遠活著。

而是:上帝的生命進入人裡面。

所以:永生不是將來開始,

而是:現在開始。

這也是下一節17:3要解釋的:「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因此:永生=與上帝建立真實而持續的關係。

七、本節與17:1的關係

17:1榮耀你的兒子

17:2因為父已把權柄賜給子

17:3子把永生賜給信徒

因此,17:1–3形成完整的邏輯:

  • 17:1:耶穌求父榮耀自己。
  • 17:2:因為父已將普世的權柄交給子,使祂完成救恩使命。
  • 17:3:永生的本質,就是認識父與子。

屬靈反思

約翰福音17:2提醒我們,耶穌所得的權柄首先不是為了彰顯能力,而是為了施行拯救。祂對萬有擁有主權,卻將這主權用來賜下生命。今天,每一位信徒的盼望不建立在自己的努力,而是建立在基督已經領受從父而來的權柄,並且祂樂意把永生賜給屬祂的人。因此,真正的信心不只是承認耶穌有能力,更是相信祂是那位掌管生命、並將上帝永恆生命分享給信靠祂之人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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