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 星期五

約翰福音18:13

  

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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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開始進入耶穌受審的第一階段。約翰獨家記載耶穌先被帶到亞那(Annas,而不是直接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這個細節不只是歷史背景,更反映了當時猶太宗教權力的實際運作,也為後面的審問埋下伏筆。

一、經文結構

本節可分成兩部分:

  1. 先帶到亞那面前
  2. 原因:亞那是該亞法的岳父

約翰特別加上「先」(πρτον),表示這不是正式審判,而是第一道程序。

二、「先帶到亞那面前」

原文:κα πήγαγον πρς νναν πρτον

直譯:「他們首先把祂帶到亞那那裡。」

「先」的重要性

約翰提醒讀者:耶穌的受審不是只有一次,而是經歷了多個階段。

綜合四福音,大致可整理如下:

  1. 亞那(初步審問)(約18:1319–24
  2. 該亞法與公會(太26:57–68;可14:53–65;路22:66–71
  3. 彼拉多(約18:28起)
  4. 希律安提帕(路23:6–12,路加獨有)
  5. 再次回到彼拉多(約19章)

因此,約翰補充了符類福音沒有詳述的第一階段。

三、亞那是誰?

亞那(νναςAnnas)是一位極具影響力的大祭司家族領袖。

歷史背景

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

  • 約主後6年至15年間擔任大祭司。
  • 後來被羅馬總督革拉都(Valerius Gratus)撤職。
  • 雖然失去正式職位,但仍擁有極高的宗教與政治影響力。

他的家族勢力非常龐大:

  • 五個兒子先後擔任大祭司。
  • 女婿就是該亞法(約18–36年任大祭司)。

因此,雖然名義上的大祭司是該亞法,實際上亞那仍是猶太宗教體系中的核心人物。

四、「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

有人疑問為什麼約翰一直說:「本年作大祭司」?

難道大祭司一年換一次?

其實不是。

按照摩西律法(民數記35:25),大祭司原本是終身職

但是到了羅馬統治時代,大祭司常被羅馬政府任命或撤換,因此任期變得不固定。

約翰多次說:「本年作大祭司」(約11:4918:13

主要是指出:就在耶穌受難的那一年,擔任正式大祭司的是該亞法。

五、為什麼先見亞那?

這是許多學者關心的問題。

主要有幾種解釋。

(一)亞那是真正的幕後領袖(最普遍的看法)

雖然:法律上該亞法是大祭司。

但是大家都知道:真正掌權的是亞那。

因此重大案件,先送去亞那。

這就像退休的領袖,仍然擁有最高影響力。

(二)先作初步調查

亞那先了解:

  • 耶穌的教導
  • 門徒情況
  • 如何定罪

然後交給該亞法正式審判。

這與18:19–24的內容相符。

(三)政治考量

亞那家族長期與羅馬政府保持合作關係,也掌控聖殿的經濟利益(例如換銀錢、販賣祭牲等)。耶穌潔淨聖殿(約2:13–22)對這個體系構成挑戰,因此亞那家族有充分動機要處理耶穌。

六、約翰神學中的對比

約翰安排了一個很深刻的對照。

耶穌是:真正的大祭司(參來4:14-16

卻站在:人間的大祭司面前受審。

這形成極大的反諷。

真正代表上帝的人,反而被宗教領袖審判。

真正聖潔者,卻被罪人定罪。

七、亞那與聖殿潔淨

許多學者指出:亞那家族與聖殿市場有密切關係。

《米示拿》與約瑟夫的著作雖未直接稱之為「亞那的市集」,但後期猶太文獻(如《塔木德》)曾批評亞那家族濫用權勢、貪婪牟利。

如果如此,耶穌潔淨聖殿時,實際上就是:衝擊亞那家族的利益。

因此亞那對耶穌,早已有敵意。

八、神學意義

(一)宗教制度可能失去真正敬虔

大祭司制度原本是上帝所設立,目的是:帶領百姓親近上帝。

如今卻成了:審判上帝兒子的工具。

這提醒教會:制度本身不能保證忠於上帝,仍需要不斷回到上帝的話語與旨意。

(二)真正的大祭司甘願受審

希伯來書說:「我們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來4:14

約翰18章讓我們看見:真正的大祭司,先成了被告。

然後才成為:我們永遠的大祭司。

(三)上帝的計畫在人類權力之上

亞那、該亞法、彼拉多,都以為:自己掌控局勢。

但約翰一路告訴讀者:真正掌權的是耶穌。

即使站在審判席前,祂仍然按著父的旨意,一步一步完成救恩。

九、屬靈反思

1. 屬靈權柄必須建立在對上帝的忠心

亞那擁有極大的宗教影響力,卻沒有認出站在面前的彌賽亞。這提醒今日的教會,真正的屬靈領導,不在於地位,而在於是否忠於上帝和祂的真理。

2. 上帝常藉著人以為失敗的道路完成祂的旨意

從人的角度看,耶穌被押解、受審;但從上帝的角度看,這正是救恩計畫一步步實現的過程。

3. 真正的審判者甘願接受審判

新約多處指出,上帝已將審判的權柄交給子(約5:22)。然而在受難中,這位將來審判萬人的主,竟先站在人間法庭前受審,顯明祂謙卑順服,為世人完成救贖。

十、總結

約翰福音18:13雖然只是耶穌被押送的記載,卻揭示了深刻的歷史與神學意義。

  • 歷史層面:耶穌先被帶到前大祭司亞那面前,反映亞那家族在猶太宗教中的實際影響力。
  • 敘事層面:這是正式審判前的初步審問,也為18:19–24的對話作鋪墊。
  • 神學層面:真正的大祭司站在人的大祭司面前受審;真正的審判者接受人的審判。約翰藉此再次表明,耶穌不是因失去權柄而受審,而是按著父的旨意,自願走上十字架,完成上帝的救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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